企业的“企”,分拆下来,你会发现,将人拿掉,这个企业就停止了。所以,在一个企业当中,最最核心的就是人,再精准地讲就是人才。
为了留住人才,企业家费尽了心思和脑筋,早期多数以高薪或者高提成来吸引人才。走到今天,高提成的方式已经受到非常大的挑战,高薪却不一定是一个合理的方式,企业主经常是付出较高的代价,却未必获得真正优秀的人才。其实,现在的人才要的不单是一份工作,而是想要一份事业,也要一份归属与荣耀。
于是,各大公司纷纷提出一个概念——企业平台化。平台化并非只是一个口号,更要匹配较好的机制,当下比较适合做平台化的机制主要有:1、阿米巴;2、股权激励;3、合伙制。
阿米巴的本义就是将企业划分成一个个的小集体,让部门长发光发热,成为这个集体的领导人,虚拟股东,通过一套核算机制,让部门长当家作主,甚至让人人成为经营者。可以说是非常符合中国人的人性,也符合企业主的心态,毕竟阿米巴是虚拟股份,没有从根本触及企业主的红线。
然而,高端人才的期望值往往不仅仅如此。于是将阿米巴奖励机制进行升级,要进行股权改革、合伙制改革,那么问题来了,中国的老板普遍缺少安全感,他们并不惧怕分钱,他们更加惧怕,分了股份、分了权,公司还是自己的吗?较少的股份比例如何有效地掌控公司的经营权、决策权?我向大家推荐三种方式:
第一种:设计控股公司。一般要掌握公司控制权,至少要占股51%,但如果股份小于51%,怎么控制公司决策权?举例如下:成立控股公司X,原始股东某甲只需要在X公司占股51%,然后通过X公司控股子公司A,X公司占A公司51%的股份,股东甲相当于用26%(51%*51%=26%)的股份控制A公司。
第二种: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前两年新三板刚刚兴起的时候,很多公司都争先申请上市,应该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不陌生。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织,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享有决策权,而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享受分红权。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为了激励员工,会成立一个有限合伙性质的激励平台,由原始股东担任GP,其他员工作为LP,进行股权激励,而决策权牢牢地控制在原始股东手中。
第三种: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或者股权代持协议。简单的说,如果原企业主在经营方面有独到的优势,其它投资人或者股东对原企业主有依赖,企业在进行增资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做到同股不同权。原企业主即使股份低于51%,也可以向其它股东要求更高的表决权,甚至要求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其他股东即使超过51%的股权,但他们只有分红权,或者表决权较低。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列入公司章程。这种方式原来在法律上属于相对比较模糊的地带,法律未必支持,但考虑到商业的本质,尊重股东自身的想法,现在法律上也开始支持这种做法。
所以,在中国,有很多典型的企业,决策人股份并不高,却牢牢掌控者企业,如:马云、任正非,一个上市的庞大企业、一个未上市的顶级企业,马总与任总都是股份极低,却永远是企业核心的核心。
为了适应当下社会的发展需要,也请企业主们尽快作出改革的决定,否则一定有人愿意代劳,先行改革,设计出更出色的激励机制,而人才一定会被其他人吸引,天下一定属于人才多的团队。(www.pmtc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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