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三 ——肖风》
耶鲁大学基金会的案例里,我们可以得到三点启示:一、要得到比别人更高的投资回报,就不能只在传统资产类别里打转,要另辟蹊径;二、资产类别不是一成不变的,新技术、新经济、新模式会创造出新的资产类别,要有独到眼光;三、如何对新的资产类别进行评估分析,进行风险定价,要有新的框架、新的方法。
摘自:《区块链社会》— 龚鸣
什么是数字资产?我认为数字资产有五个属性:
第一,数字资产是登记在区块链账本或分布式账本上的资产,那些登记在工商局的股权,登记在房产局的房产一定不是数字资产;
第二,数字资产是以比特结构存在的虚拟资产,不是像黄金那样具有原子结构的实物资产;
第三,数字资产是一段计算机程序,不再是一行数字符号,可以对它进行编程,资产之间的交换是代码与代码的交换,不是数字之间的增减;
第四,数字资产因为可编程性,可以在区块链上,通过编制智能合约程序,完全去中介化的自主、自治的进行点对点交易,不需要人工干预;
第五,数字资产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以“Coin”(数字代币)的形式存在的,数字资产跨越了资产证券化的阶段,直接达到了资产
《第一章 区块链:信任的机器》
一、为什么会出现区块链?
本质原因在于,传统互联网是信息互联网,而不是价值互联网。我们的“信息互联网”非常善于处理“信息分享”,而不能解决“价值转移”或者说“信用”这件事情。信息互联网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金融体系,也有许多政府银行或者第三方提供的支付系统,但是它还是依靠中心化的方案来解决。但根据历史经验来看,整个系统中往往最不可信任的就是人,或者由人组成的机构或政府,历史往往最终被证明,那些违反原规则的人就是规则制定者。
但是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无论每个国家的宗教、政治和文化如何不同,唯一能取得共识的是数学(基础科学)。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数学(算法)是全球文明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全球人类获得最多共识的基础。如果以数学算法(程序)作为背书,让所有的规则都建立在一个公开透明的数学算法(程序)之上,那么就能够让所有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人群获得共识。
《第二章 智能合约》
一、什么是智能合约?
密码学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首次提出了“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这一术语。他对于智能合约的定义是:“一个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promises),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if then语句)
首先,智能合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三个要素:自治、自足和去中心化。
自治表示合约一旦启动就会自动运行,而不需要它的发起者进行任何的干预。
其次,智能合约能够自足以获取资源,也就是说,通过提供服务或者发行资产来获取资金,当需要时也会使用这些资金。
最后,智能合约是去中心化的,这也就是说它们并不依赖单个中心化的服务器,而是分布式的,通过网络节点来自动运行。
智能合约的应用范例:博彩交易、网络购物、抵押贷款、遗产分配、物理世界(的控制权、所有权)。
智能合约可能面临的威胁:从某种程度上说,智能合约可以成为犯罪行为的完美载体,因为,它要在难以达成信任的情况下创造出信任。
《第三章 DAO 和 DAC》
(一)定义
DAO(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分布式自治组织)和DAC(Distribut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分布式自治机构)也许是自比特币诞生以来,区块链技术基础之上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二)三定律
第一定律:诚信机制。
靠多个DAO和DAC节点来对每一个DAO和DAC节点的行为进行互相审查,来确保所有的规则能够被强制实施。而单个节点的无赖行为则会被集体简单封锁。即使是系统的制造者不遵守规则也是无效的,而有敌意的高压控制也将会是无效的。
第二定律:不可侵犯机制。
能够确保在没有多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对任何DAO和DAC规则(源代码)的更改都是不被执行的,没有集体一半以上的投票来同意采纳,对极少数节点的侵犯也是不会成功的。
第三定律:自我保护。
能够让整个系统采取更多的手段,以抵挡对DAO和DAC生存造成任何威胁因素的能力。前两个定律已经降低了引入坏的节点的可能。一个公开的系统或者是开源软件,能够通过上述手段来避免由于引入不良节点而造成整个系统崩溃的可能。
通过这三条定律,将可以监控系统中股东权益的保护以及其他的规则如何被更改,但它们自己永远不可以自主更改这些规则。
二、燃料货币理论
(一)DAO是如何盈利的
自从有了程序那一天,应该就有了开源软件,这经常被认为是一种自由的象征,标志着共享的精神。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也意味着不是商业软件,考虑到商业软件的目标是为了盈利收费,而开源软件既然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和研究,自然没有多少人会为之付费。所以,只要是开源软件一般默认就是非营利性的软件。区块链项目往往都是开源软件,比特币就是一种典型的开源软件,有许多人可以免费下载,并且也有不少人对它进行修改和重新编译,变成一些全新的其他数字货币软件。大多数其他纯粹的区块链项目也是开源的,既然开源软件天生就和非商业软件联系在一起,难免让很多人对于类似于DAO这样的区块链项目是如何盈利的产生疑问。
但是,事实上就是因为区块链技术的出现,第一次让开源软件有了盈利的途径。这个途径就是燃料货币方式,燃料货币方式开创了软件的全新盈利模式,甚至可能会改变公司盈利的方式。
所谓燃料货币理论,就是在一个纯区块链项目,也就是形式类似于DAO和DAC这样的区块链项目中都有一种代币,任何人在使用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时都会被要求使用这些代币支付一定的费用(往往是较小的数额)。
(三)颠覆公司制度
我们目前的公司,一般由投资者、管理者、生产者和销售者来构成。
在区块链的世界,却可以把这一切极度简化。首先管理者消失了,已经变成了能够自动运行的程序。生产者则是那些系统的开发者,他们通过设计不同的应用来为潜在的消费者提供其可能需要的服务。投资者仍通过投入资金获得公司的股份,只不过在区块链的世界里,股份以代币的形式出现。同时投资者为了让自己的股份更有价值,也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义务的销售者,试图通过让更多的消费者购买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来让自己的股份变得更有价值。
投资者和生产者是完全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的,即不需要任何烦琐的程序,也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更简单的关系、更高的流动性让他们比传统企业变得更加有活力,也更加高效。从运作方式来看,区块链公司才是真正为互联网设计的公司模式。尽管我们还不知道它是否有机会在未来成为主流的企业形式,但是很有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这种公司也许有可能会彻底改变现有的商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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