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关于个人所得税和单身税的话题走了一大波。
在表面上看,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门槛起升到5000了;坏消息是,国家要开始收“单身税”了。
然后,许多单身人士觉得受到了污辱,网上一片惨叫、漫骂。
说实话,我有仔细看过那个“草案”,就事论事,这次的和之前那个满口胡诌的砖家提出的“生yu基金”还真不是一回事儿。
被一些营销号喊到天上去的“单身税”,其实是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减免。
这种事情喜闻乐见啊!有什么不对吗?
结果一些公众号就在那里嚷嚷,有小孩的夫妇能免去一笔税,没有对象的要多缴税,这不就是变相的单身税吗?
一个个标题起得吓skr人,转发量还不少。
这简直强词夺理嘛!又没让你多交税,只是给那些负担较重的家庭减了些税,你怎么就觉得不公平了?
照这样说,之前被你们拼命宣扬的发达国家对结婚生孩子的人给予怎样的补贴,怎样的奖励,也是变相的在收单身税了?
如此误导大众,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该骂的我们要骂,所以之前对于“生yu基金”要骂,现在对于有些号为了搏眼球恶意曲解国家政策也要骂!
但“骂”不是我今天的主题,“恐吓”才是。要让那些天天制造“活在当下,痛苦异常”的负能量号知道,什么叫“单身税”。随便捋一捋中国历史你就会发现,国家想让你结婚,多得是办法。
古代战争频繁,人口数量时常锐减,因此为了增加人口数量,形成人多力量大的局势,很多朝代都有强制性结婚的规定。
《国语·越语》中就有说“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那时候女子17,男子20,应该算是大龄了。
所以这句话就是说,孩子这么大了,还没结婚,你们这父母是怎么当的!
直接向父母问责。
觉得这应该是中国父母喜欢逼婚的源头,因为你不结婚我有罪啊!
这逻辑毫无道理,但你又不得不服。
到了秦朝,为了解决“剩男”“剩女”问题,特别设立了“官媒”,也就是官方说媒。据说“官媒”部门一直到清代都有,真是铁饭碗中的战斗碗。
那时,只要是“剩男”就有可能发配到边疆,所以“官媒”的油水很足,大家都抢着送“聘金”娶老婆。
到了汉朝,由于长年战乱和饥荒,人口出现老龄化,做来农业大国,国家发展、边疆军队,都需要青壮男性的加入。所以刘邦就鼓励大家多生孩子。
但同时,国库也空虚,所以刘邦又加设了“人头税”。所有15-56岁的,不问男女,都要交税,大概120钱。
这简直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还由羊来买单。所以人口一直增长乏力。
到了刘盈这儿,他觉得老爸的“人头税”有问题,不能这么干。
所谓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所以为了“鼓励”老百姓生孩子,他规定,凡是家中有属于15-30岁的适龄婚配女子不出嫁的,每个女子要交600钱!
120钱对比600钱,对于老百姓来说会选择哪一种已经很显了!一时间,生男丁的偏方到处都是,女子出嫁也不是出嫁,那是节流啊!
后来,这一规则愈演愈烈。
《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翻译过来,就是女子到17岁,如果其父母还未将其嫁出去,地方官吏就要强行为其婚配。
这父母好歹是自己的亲人,选配的对象怎么说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但一旦官吏介入,这可就说不准了,关键是还不能退货,万一被嫁个地痞流氓,也只好认了。
再后来,如果有人到年龄不结婚,直接让家人连坐受罚。
《宋书·周朗传》中有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翻译过来即女孩子15岁还未嫁人,她的家人就要去坐牢。这比之前“长吏配之”可严肃多了,那好歹是一种“关怀”,这已经上升为一种胁迫了。
嫁个人还要受到胁迫,估计这才是哭嫁的真正来由吧!
就连已经高度开放的唐朝,也规定了“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就要婚娶,到了唐玄宗时期,法定结婚年龄则被降为“男子十五,女子十三”,不结婚就罚款。
所以说,作为现代的男女,能够自由幸福的单身到现在,国家不让你多交钱,还在你有了孩子之后给予一定的专项减免,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我们现在还不是那么富有,人做好事都要被表扬被鼓励,国家出台了真正为民着想的政策,不应该去支持去叫好吗?
整天宣传“活在当下,痛苦异常”,没事也弄一堆事出来骂。
哪天真的给你整个“单身税”,你就高兴了?!
文章来源于:有两夏子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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