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先生真是奇怪。他不喜欢猫。
他觉得蚂蚱淡淡的桃红色的膜翅很好看,虽然我觉得很吓人也一点没有美感,但是他画画,许多国画家也都喜欢尖头蚂蚱,以一个画手来看,这是好看的吧。好吧,没有异议。
他觉得花大姐——瓢虫,是做得最精致的昆虫,这我就无法想象了,一点都不喜欢,感觉算是比较丑的昆虫了吧——虽然它的躯壳不是软的。
他觉得独角牛、磕头虫都很有趣,好吧,作为他童年的乐趣,和大自然的亲密接触,那我以可爱娃娃的角度来替换,大概可以理解的(虽然那些虫子又笨又讨厌)。
但是他不喜欢猫,还写在文章的第一句
——“我不喜欢猫”
还有,“我觉得不论叫什么名堂的猫,都不好看”,唉,真是想不通,怎么会这样想呢?
猫那么可爱。
但是他说,只有一次,在昆明,看见过一只非常好看的小猫。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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