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上了一个网友。
可能我真的还比较年轻吧!即使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还是喜欢上了。是的,喜欢,不是爱。爱是一个很神圣的字眼。如果我爱他,我想我会不顾一切去找他,哪怕他在北京我在四川,哪怕不可能,也要头破血流的试一试。而喜欢,还没到这个地步。喜欢和他谈天说地,喜欢和他互怼胡侃,喜欢和他互相安慰……然而只是喜欢而已!借酒装疯的挑明了,给自己一个痛快,连朋友都不再是了。不管以后怎么样,至少现在的我没办法平静的跟你相处了,东哥!
现在的我,终于觉得自己是活在真实的社会中的了。原来的我可能真的是一直都活在“象牙塔”里吧!上学时期不愁吃喝,不进四室一厅两吧,毕业后就去了相对单纯的学校上班。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是很简单,很单纯的。哪怕别人跟我说社会的复杂,我表面上赞同了,心里也是不信的。现在,我“下凡”了!酒吧,KTV,人情往来,生活,一件件事情把我磨得没了一点儿脾气。我想我能更真切的理解“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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