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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小微企业的界定,才能充分享受减免税政策

明白了小微企业的界定,才能充分享受减免税政策

作者: 财税有道 | 来源:发表于2019-12-15 15:50 被阅读0次

    有道财税

    在2019年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文件,‍‍包括财税2019 13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和5号公告,‍‍其中4号公告是专门针对‍‍增值税免税政策‍‍做的规定,‍‍而5号公告是针对‍‍相关的税费所做的一些规定。

    ‍小微企业的界定

    ‍‍现在说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包括附加税费的‍‍免税政策、减免政策,‍‍它主要针对的都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在文件中明确规定指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在文件中有这样一句话"‍‍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这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叫小型微利企业是不一样的

    按照以往国家税务总局‍‍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解释,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自然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也就是说,‍‍只要是‍‍销售额小于500万的,‍‍没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都算小规模纳税人。

    ‍‍这对一些‍‍临界点企业影响特别大,‍‍ ‍‍是2018年把‍‍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原来的工业和商业50万80万提高到500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去年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原来按照50万80万标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2008年12月31号之前可以申请变回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出了新政策之后,‍‍‍‍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对有些企业影响比较大,今年又给了这些企业一次机会, ‍‍在2019年12月31号之前,‍‍还有机会‍‍再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享受这一次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怎么使用?

    ‍ ‍‍国务院4号公告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句话是这次‍‍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核心。‍‍这里的销售额,‍‍包括企业所有的销售额。

    1、免税销售额的计算

    例1,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提供服务3万,销售不动产2万,合计9万,‍‍1月份没有超过10万免增值税。但是,一般的企业销售不动产不是正常的经营活动,是偶尔发生的一笔业务。

    ‍‍所以‍‍对于不动产的销售,‍‍这次也有特殊的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但是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未超过10万的, ‍‍取得的销售额是免征增值税的。

    ‍‍例2,‍‍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提供服务3万,‍‍销售不动产10万,企业全部的销售额‍‍是17万,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免税的界限,‍‍但是把销售不动产10万去掉,‍‍ ‍‍其他的销售不超过10万,‍‍这种情况下,‍‍可以享受免税。

    ‍‍销售不动产的部分,‍‍按平时正常情况交税。

    ‍‍另外,这次营改增之后,‍‍有些企业的增值税是按差额纳税的,‍‍比如,施工企业‍‍简易计税项目‍‍就存在差额纳税的问题,‍‍这次免税政策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例3,2019年1月,‍‍某建筑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建筑服务收入20万,是小规模纳税人,所有的项目都是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差额征税减去分包款后是‍‍8万,低于‍‍免税的10万,企业1月份免增值税。

    ‍‍2、申报期的选择

    ‍‍企业按月纳税,‍‍还是按季度纳税,企业可以自己选择。‍‍一旦选择之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变的,‍‍这是在这次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申报期合算,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预测。‍‍

    例4, ‍‍某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1月到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11万,22万,企业如果选择按月申报纳税,只有1月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如果选择按季度申报纳税,整个季度都是免税的。

    ‍‍例5,‍‍2019年1~3月份,‍‍另外一个企业,‍‍销售额分别是‍‍8万,‍‍11万和12万,如果选择按月纳税,‍‍ 1月份可以享受免税,‍‍2月份和3月份是不能享受免税的,‍‍但是如果选择按季度纳税, ‍‍整个一季度‍‍都不能享受免税。

    3、免税销售额特殊规定

    ‍‍ ‍‍另外,这次对于免税销售额的计算,还有一个特殊规定, ‍‍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 ‍‍一次性取得三年租金收入,按规定可以把这个租金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平均分摊之后,‍‍如果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

    ‍‍4、预缴增值税环节‍‍涉及到的免税问题

    ‍‍在预缴的情况下,免税政策怎么享受?‍‍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预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无需‍‍预缴增值税款。‍‍比如,‍‍施工企业要在异地施工,在当地‍‍预缴增值税,某个月的销售额‍‍不超过10万,这个月就是免税的,‍‍这不是按项目是按月算。

    文件规定是从2019年1月1号开始实施,如果1月1号日前‍‍有些单位已经预缴税款,到‍‍月底发现销售额不够10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另外,在销售不动产的环节,‍‍也会涉及到预缴税金的问题,按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不用预缴增值税。

    ‍‍另外,如果是自然人,这个情况就比较特殊。在营改增文件里规定,‍‍自然人(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

    所以按次纳税就没办法用这次的政策,‍‍因为这次的政策都是按期纳税的。

    自然人销售不动产要按照原来营改增文件的规定,销售住房满两年,符合免税条件‍‍可以继续享受免税。自然人销售不动产(销售住房),‍‍各地的免税政策不完全一样。‍‍

    5、实行减免税政策,‍‍发票怎么开?

    发票的有关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如果发票收不回来,‍‍或者对方不配合,就没办法开红字发票,‍‍就得交税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例6,‍‍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者是季度没超过30万的,‍‍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 ‍‍另外,‍‍已经使用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要‍‍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个要特别注意。

    企业‍‍月销售额或者‍‍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或者30万,‍‍本来可以享受免税的,‍‍但是有些时候客户‍‍要求必须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我们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得交税。

    ‍‍比如,‍‍这个月的销售额有8万, ‍‍其中有5万元,客户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这5万元就不能免税,‍‍要 ‍‍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另外3万元假客户没有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享受免税。

    6、附加税免税政策

    ‍‍ ‍‍在这次文件中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还规定了附加税费的减免政策,‍‍按规定附加税费的减免政策,‍‍由各省一级税务机关‍‍做出规定,‍‍按规定‍‍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个‍‍减免税的措施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意见。

    ‍‍如果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了,所以,附加税费的‍‍减税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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