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红玫瑰,渐渐成了一抹蚊子血,如今是心口的朱砂痣,这颗痣因为聚了太多血,所以隐隐作痛,低头便见,好不叫人烦恼,好想让它成为那一粒白米饭,顺手就抖进了尘埃里,不留丝毫的痕迹,但痣已成,此生无法除去。
从未想过那艳丽的红玫瑰有凋谢的一天,如火的热情以为会伴一生,可琐琐碎碎的日子让玫瑰质本洁来却不能还洁去,凋零的无比心酸,甚至以为曾经遇到的是草,玫瑰的红成了一扇白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怎么想怎么让人不舒服,了断了所有,蚊子血却凝聚成了胸口的朱砂痣,别人看不到,但自己永远都忘不了胸口有颗朱砂痣,血红色的,想起都会痛。
这是一种心事不知向谁诉的无助的痛,随着阅历的丰富,似乎找不到痛的本质,因为深知一切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即使是独酌买醉,理智依旧占上风。
如果是年少时的人儿,定是接受不了苦苦追求的红玫瑰凋零,定会走不出胡同,选择以了断生命的方式诠释自己的选择是值得的,轰轰烈烈的认为为了红玫瑰放弃生命才是最纯粹的,可如今用外衣遮住了那朱砂痣,若无其事的前行着,即使别人认为你是可怜的,但也无法顾影自怜了。强大了吗?是的,成熟教会了你放手的意义,强扭的瓜是甜不了的。心硬了吗?不是的,如果心足够硬,就不会时不时的抽搐着痛。
也许若干年后,朱砂痣会消失了,因为心血不再凝聚于胸口了,心彻底淡然了,而如今却没有办法让它消失。
也许曾经视你为红玫瑰的人儿,如今也已释怀了,但无论对方是否释怀,感情终究不是对等的,你依旧怀念着不该怀念的怀念。
雷雨来临前的天压的很低很低,成群的麻雀乌压压的站在电线上叽叽喳喳,仿佛是表现着暴风雨来临前的焦灼不安,又有什么不安的吗?至少可以归巢啊,但这种焦灼就是这样无处安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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