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认为薛宝钗在宝二爷和林妹妹的婚姻问题上就是一个第三者。
宝姑娘小腿一伸,林妹妹除了葬花,就等着夕阳夕下去孟婆婆那里喝汤啦。
一悲一喜,宝二爷立马就掉到了坑里,猪八戒照镜子他里外都不是人。
罢了。一挥手,一跺脚 ,此时不出家,更待何时,我贾宝玉走也。
挺好的一个“梦”,挺合拍的一对“人”,难道说是薛宝钗给搅黄了吗?
前两天我和闺蜜从图书馆出来。她一手拿着烟,一手搭在我的肩上,撇着嘴问我:“听说你挺喜欢薛宝钗的”?
这话问的,还真不好回答。不过拍良心说,我敢肯定那些喜欢薛宝钗的人多少有点言不由衷吧。
当然,也不应该说,“谁喜欢薛宝钗,谁就把她娶回家做老婆,这就叫抬杠了。
换句话说,就算是我喜欢上宝姑娘啦,可100多年了,你让我上哪找去她呀?
昨天,我在网上看到有位网友说:“谁敢立帖为证,我愿意娶个在逃的杀人犯的妹妹为妻子”。
其实,我也猜到了,很多人都会说,我娶的是老婆,她的哥哥杀不杀人跟我有毛关系。
我觉得这话也对也不对。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甚至以后,谁敢说没有影响呢?
即使抛开宝姑娘她哥哥,我们不管他杀不杀人,你觉得宝姑娘是不是我们娶回家的首选呢?
所谓各花入各眼,有喜欢就有讨厌的,站在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立场上,你觉得宝姑娘又何错之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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