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血性的父亲必转!)
孩子,叔叔能帮你做的,就是写一篇讨畜檄文!
10月20日,大连一个10岁的女孩子被附近的13岁身高175体重150的男子残忍杀害并抛尸。
现在这小畜生居然因为还有三天才满14岁就被释放,改为劳动教养。
近日七号胡同的编辑们一直关注该事件的进展,而结果让我们震惊。
震惊原因有三:
一、被害女孩琪琪(化名)在10岁的年龄就烟消玉损,谁来为她的生命负责任?
她的父母?
她的父母已然在琪琪的成长之路上尽了家长和监护人的职责,难道朗朗乾坤、太平盛世孩子都要别在父母裤腰带上尚能获一息生机?
莫不是又进了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物竞天则、优胜劣汰?
一条生命最基本的生命权都无法得到保障,尔等吃瓜看客比周树人笔下人血馒头的看官又如何?
二、若琪琪可以活到70岁,她后面的60年的人生得有多么精彩?
谁能告诉我们,在琪琪未来60年的人生里,她不会为自己的家庭、社区、城市、祖国甚至人类做出杰出的贡献?
哪怕她平淡一生,考学毕业,上班工作,相夫教子,侍奉双亲……
这世间岂不是又少了一个好姑娘、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
三、畜生能被教化,普天下的畜生都可以讲人伦五常,进入新时代守秩序、树文明、拼教养的现代文明社会?
可,你觉得可能吗?
就是这样一个畜生,在犯了杀人案件后,居然可以被释放,改为劳动教养。
我想问:怎么就这么巧呢,还差3天14岁可以入刑?
怎么不是差3小时呢?
怎么不是差3分钟呢?
法律的界限谁去界定,道德和舆论的界限又由谁去界定?
此等畜生,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警同类,不杀不足以慰问逝者亡灵,不杀不足以抚慰千百万父母的爱与良心。
一个有着前科的罪人,劣迹斑斑何脸来辩?
一个身宽体壮的男子,然无悔无歉无遗憾?
一个娇生溺养的家庭,卖房救己无视他人?
而今天你告诉我们,这个畜生因为断奶时间还差三天所以免于刑责。
作为一个路人,
作为一个青年,
作为一个热爱生活与家庭,
哪怕仅仅作为一名平凡的父亲,
一名也有着毫无自保能力的弱不禁风的女儿的父亲,
你告诉我,如果这件不幸发生在你的头上,你同样面临着如此的境地,你是个有血有泪有肉有爱的男人,你会怎么办???
我从不认为,一件事儿诉诸武力就能得到圆满的解决,可是有些时候,当你被制度、框架束缚的时候,只能我为鱼肉,他为刀俎,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而一击致命。
什么是丛林法则,有对等攻击能力的才叫优胜劣汰,才叫弱肉强食。
今天这件事儿,完全不具备对等的力量,这种事儿我们以后可以把它称之为毁灭。
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并不主张武力,本着人文主义精神,强烈建议判这个畜生终生监禁,不是无期徒刑,是终生监禁!
他的余生必须在监狱里渡过,他也必须用一生的时间来忏悔和赎罪,而且决不允许任何的减刑。
对于遭遇厄运的琪琪,请不要去点灯,请不要去祈愿,请不要说天堂没有苦难!!
唯有,
唯有,
唯有,
这个畜生得到正义的审判,付出他应该付出的代价!
这才是我们这群善良的人,能够温柔对琪琪开口,告慰的唯一理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