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是一个游走在都市里却跟霓虹灯格格不入的怪人,虽然我从来不这样认为,但架不住周边人的指指点点,于是我通过找工作的方式,渐渐远离了我的家乡以及那些熟识的朋友,逃避,便成了我当下谋生和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
我的大学舍友老孟曾对我说过,我是一个文笔下乘,行动诡异,思想偏执的怪物,如果生在十九世纪初的法国,保不齐会成为一个响当当的作家,而此刻及未来,我将连同我的文章一样变得一文不值。
他还说,这样活着没有意义,还会让我变得很痛苦。对于这些话,我表示认同,究其原因嘛,一个确实有道理,再者,整个大学时代能陪我静心喝两杯的人着实不多了。
13年大学毕业后,我不断的变换着工作和居住的城市,试图在勉强生存的基础上,能够让自己跟外界的社会环境保持一个相对舒适安逸的状态。那年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惊世骇俗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老孟说我疯狂是有理由的,一般人很难想象我有时候会为了笔下的一个配角形象,去饭店里打工亦或潜入洗浴中心,甚至流浪街头,蓬头乱发,跟乞丐们打成一片,只为让这些形象们更真实。
事实证明,一个思想荒诞,行为朴素的行动主义者,要是没有特定的天赋,终究会在写作这条路上摸爬滚打成一个洞察世事的怪物。
第一次碰见老刘,是我扮作流浪汉的第二天,长安街上的积雪多半都已消融不见,大概是没有起风的缘故,所以感觉阳光很暖。
我用力拉了一下披在身上的破烂大衣,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啃着中午从家里带的剩面包。说实话,第一次做我有点紧张。没入行之前,总觉得做乞丐是件容易事,只需跪在地上跟人乞要就好了,可是一旦从影视剧抽身,具体落施到自己身上,麻烦就来了。
我是该跪着乞讨,还是坐在地上呢;是磕头拱手还是满嘴哀求;是遇到生人该主动点呢,还是冷漠以对,任天赏识?这些细枝末节在我眼里都成了问题,甚至忘了还在饿着的肚子,大概在旁人眼中我是一个演技拙劣的小丑,想到这儿,我不禁苦笑,一个人如若都流落到讨饭的地步了,还有心思去在意别人说你像不像乞丐,真是该死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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