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朕与天下共之,何敢轻也。
语出《北史▪魏本纪第二》。意思是法令是我与天下人共同使用的,怎么敢轻视呢!
这是北魏太武皇帝的话。在一个讲特权的封建社会里,能有这般认识,确实了不起。尽管在今天看来似乎很“常识”。
但看今天的现实,不难发现,某些特殊人群中的部分人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反而借着权势地位耍威风,规矩都是定给别人的,自己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我曾编过一句话来形容这类人的心理——制定规则让别人遵守,自己又亲自破坏规则以彰显不同。
举例说明:要求所有人准时参会,但他可以不着不急地处理完事情才姗姗来迟,美其名曰“处理了个急事”。人家这般说了,我们就要信——日理万机嘛!又如,要求所有人必须按规矩办事,但他可以“开创性”地通过设置绿色通道去做事,美其名曰“灵活处理”。似乎真理永远在人家手里!
“法”这个字,没有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这个内核,必然会引起人心人性的大幅度波动。正如把一杆称的准星乱搞一样,谁又能相信你没有缺斤少两呢?“法者,天下之准则”。标准是给大家定的,无标准则无底线。
一场“口罩”事故,是抵抗疾病,也在验证法治。结果如何,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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