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条新闻,好嘛,唐山又红了,还是黑红。
女方未婚先孕四个月,男方想着趁火打劫,提出了
1,将彩礼归还,还不能对外面说明
2,不领结婚证
3,房子跟女方无关,属婚前财产
4,如果男方出事,房子归父母,与女方无关
5,男女双方婚前婚后的债务,各自承担偿还。
好嘛,这是要免费保姆和媳妇啊,名为婚前协议,实为“卖身契”,真是又一次刷新了我对人性的认知。
女方被逼到绝路了,直接把孩子打掉,用泡沫箱还回去了。
评论区有一条评论写的妙
“房子保住了,财产没人争了,彩礼也省了,孩子还装在箱子里送到家了,男方赢麻了,抱着孩子开心地满地打滚。十里八乡,乃至全网都知道了他家的喜讯,以后谁家的闺女都得绕着他们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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