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条款列读
保险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商业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商业保险业的天条,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均适用本法。了解商业保险的根本,可从保险法开始。
保险法于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首次通过,现行版本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法律条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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