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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我这个懒妈才发现,四年级的女儿是如何在课余读了500本书的

到今天我这个懒妈才发现,四年级的女儿是如何在课余读了500本书的

作者: 一个俗人的折腾 | 来源:发表于2018-01-04 22:09 被阅读23次

    首先请原谅我标题党了一把。其实这是我今晚的一篇读书笔记。但里面会提到孩子读书的方法。

    如果你是为了孩子来读这篇文章,那请你往下看。

    《 如何阅读一本书 》

    先说一下我读这本书的背景。

    我研究生毕业已经10年了,这10年里就为房子车子票子去瞎忙了,真的没有再好好读过什么书,加起来应该不超过10本。非常的惭愧。10年后的今天,我感觉之前所有的积累都已经被消耗殆尽,这让我恐慌。2018年的新年里,我希望自己处于 一个输入的充电状态-----好好读书。计划是一周能读完一本书,那就是说一年里,读完约50本。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我已经忘了从哪篇帖子里看到推荐这边书的,非常的推崇,于是马上就买了。到手后各种原因拖着没有读。直到前几天,读书会的朋友说要开始交押金读书了,面对一柜子的书,我首先挑选了这本。目的性很强,就是希望能找到高效的读书方法完成我的目标。

    晚上哄二宝睡后,翻开这本书,我习惯性的先看作者简介,再看序,再看目录,基本上也是书本身的自然顺序,手里始终拿着铅笔。不知道是因为长久未读书的原因还是因为这是一个外国人写的,又是翻译过的缘故,感觉读得很费劲,37页,竟然花费了两个番茄时间,也就是50分钟。而且这中间老是走神(看来是太久没有专注的看书了!)。

    我读任何书总是带着一种批判的眼光(这样是否不太好?好像在挑刺一样)。这本书是作者1972年写的,距今已经快半个世纪了,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作者那个年代,电视机才刚兴起,而今,电视机都要快被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手机等便携式的,美国人发明的苹果手机已经更新换代到X了。我拿到这本商务印书馆郝明义朱衣翻译和出版这本书的时间是2003年,距今也是15年前,但是到2016年,已经是第32次印刷了,由此也说明此书应该是值得一读。

    相信大家在别的读书笔记里能看到很多关于这边书的目录及框架的介绍。这里只想写下我读这本书时,特别能引起我共鸣的地方,以及引发我的感想是哪些。

    《如何阅读一本书》第35页

    我拍照的这部分,在表述这样一个意思(书里的篇幅太长,有点车轱辘反复说的感觉,不想引用原文了,还是自己简要总结吧!):检视阅读的第二种就是粗浅阅读,它提倡一气呵成的读法,碰到不懂的地方,或忽略或根据前后文猜测。书中的一个例子让我深以为然。“譬如,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会获得极大的快乐。但是一代代的高中生被逼着要一幕幕地念、一个生字接一个生字的查、一个学者注脚接一个注脚的读《裘利斯.凯撒》、《皆大欢喜》或者《哈姆雷特》,这种快乐就被破坏了。结果是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度过莎士比亚就把。等他们读到最后的时候,已经忘了开始是什么,也无法洞察全剧的意义了。” 哈哈,原来在发达的美国,孩子们也是这么上阅读课,也是需要“一幕幕地念、一个生字接一个生字的查、一个学者注脚接一个注脚的读”。对于作者的观点和举例,我深以为然。想想我们长这么大,语文好像都是这么读过来的。不知道其他人是怎样的感觉,反正我对语文的兴趣就是这样被一点点给磨没了。

    记得刚上小学二年级(应该是1985年),那时已经学完了拼音,认认识不少字了。对阅读充满了渴望。希望找到一切可以阅读的书。但是那时候的农村哪里有书读,只有去镇上有小人书可以租着看,父母是不愿意花这个钱的。所以只要每一次有机会到镇上,就在小人书摊旁不肯走了-----蹭书看。小人书是没有拼音的,只有图片和针对图片的两三行字。我仍然记得的小人书的名字有《女奴》、《海瑞罢官》、《杨门女将》、《阿诗玛》、《红娘子》、《鸡毛信》等等,一般我是先看图片,再看文字,经常碰到不认识的字,丝毫不影响我阅读的乐趣。每个学期最高兴的是发新书的时候,发了新书,我首先做的就是看语文书,把里面的课文都当成故事来读一遍,自然里面有很多的生字,但是仍然读得津津有味。等到真正上语文课时,学习的兴趣反而没有了。

    我记得六年级时,我们上《我的战友邱少云》这 一课,是作为新课上的(没有先学生字词),语文老师让孙同学起来读课文,读着读着竟然停下来读不下去了。不会啊,这位孙同学可是我们的学霸呢,怎么回事?可惜她在前排,我也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见语文老师示意她坐下来,很凝重的对我们说,“读书读到这种程度,不用上课也都什么都懂了”。原来孙同学读得太投入了,感动的哽噎,泪流满面……后来我这位学霸同学上了武大的中文系,文笔功底杠杠滴。我记得后来也试着投入的去读,竟然也读出了眼泪,忽然间好像懂了作者的全部感情(孙同学你要是看到了,可不要笑话我哈,嘻嘻……)。

    我女儿的阅读习惯应该是来自于幼儿园老师的教导及好朋友的影响。她在2岁半上幼儿园,非常喜欢各种各样的手绘本,我也偶尔用手指着字读给她听。我从未教她拼音,但她就能认很多字了,上学前就能读很厚的故事书了。现在女儿四年级了,应该已经读了不下于500本书了,作业很多时,她的休闲方式就是看书,很厚的一本小说,半天就能全部翻完,从来不问我里面的生字应该念什么。有时候她会和我分享书里的精彩部分,脱口而出自己认半边的字,我忍住笑,听她讲完后给她指出来,然后同样的字基本上不会再念错了。女儿在阅读这方面是优于同龄孩子的。看来,粗略读书,不求甚解,在孩子小时候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一定让孩子把每个字都弄清楚了再读,怕是把孩子的阅读兴趣全搞没了。我准备在二宝身上继续实施。相比起以往,现在有妈妈和姐姐都喜欢看书,二宝应该会喜欢读书吧?呵呵……

    OK,今天读书笔记到此为止,最大的收获是“粗略读书,不求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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