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彧言
人在自私的时候,会忘记规则,如果再遭遇外力阻拦不能称心如意,就会逾越规则,甚至触犯法律。
1月5日,在安徽合肥高铁站一列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这段长约四分钟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视频中的女子为“等老公”而阻止高铁关门发车的做法,受到众多网友的愤慨和谴责。
罗姓女子为达到“等老公”的目的,而以这种夸张的行为阻止列车关门发车的举动,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真不愧是网友评论的“史上最爱老公的女人”。这些年,我们早已经习惯了用这种类似的方式去拦公交车、去拦客运车、去拦出租车,而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司机都能耐着性子去等待,去等待任何一个这样的乘客。只是,这一次,罗姓女子的方式好像用错了地方,即使再有急事也不能将平时阻拦公交的方法运用到阻拦高铁上。这种自私的做法,注定会成为公民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道醒目“耻辱”痕迹,让我们时刻警醒自己。
在这一起不可思议的事件中,两位列车乘警“温柔”的执法行为是否合适?我们知道,高铁动车组的每一趟列车都不是独立的,而是根据所有列车线路综合调度来运行的,线路的运行都是精确到分秒的,如果一列车出现延迟,那么所有列车线路都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调整安排,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用到高铁列车的调度和运行上最合适不过。在长达四分多钟的视频里,罗姓女子的耍泼阻拦行为贯穿全程,其所耽搁的时间可能对整个高铁线路的运行都是一个重大的事故,引发的后果可能极为严重,其行为很有可能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两位乘警在出现这样的紧急事件时,在警告无效之后应当依法对该女子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而不是以视频中温柔的方式在长达四分多钟的时间里依旧对罗姓女子的行为“束手无策”,乘警的执法行为肯定有欠缺。但是,既然作为执法者,面对违法行为的时候,而且这一违法行为还涉嫌对公共安全和全列车乘客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时候,理应迅速作出反应,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尽早排除障碍,恢复车辆的正常运行。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具备规则意识,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任由像罗姓女子那样,以一个极其自私的目的而置规则和法律不顾,那么像这样随意践踏规则的行为必将成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绊脚石”。罗姓女子的行为又为目睹整个事件过程的女儿留下多深的心理阴影,家长的示范作用在此时也必然成了不光彩的一面。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执法者应当有自己的担当和依法执法的决心。有时候“温柔式的”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给违法者存有侥幸心理,甚至会惯坏违法者。
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在处理这次的事件中,不能简简单单的对其教育一番了事,应当让违法者知道违法的成本并不低,也希望能以此事件为契机,让普通民众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更多的违法者遵守规则、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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