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高内聚 低耦合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 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对于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二、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 对修改关闭 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开闭原则 需要对系统进行抽象化设计 抽象化是开闭原则的关键。s
三、里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四: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五、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于他不需要的接口
六、迪米特原则 Law of Demeter LOD 又被称为最少知识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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