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生活常识技巧
购房必备常识之四:一分钟了解非普通住宅、动迁房和老公房

购房必备常识之四:一分钟了解非普通住宅、动迁房和老公房

作者: Pui飘飘 | 来源:发表于2016-09-08 00:10 被阅读375次

    非普通住宅#

    指宅建筑面积较大或用作商业用途的房子。标准如下: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2012年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或者房屋交易成交价160万以上);2013年国税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从严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降至120平方米以上。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该区市场指导价;
    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 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动迁房#

    动迁房就是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老公房#

    也叫使用权房,区别于房改(1998年)后的商品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一般面积较小,所以总价相对较低。
    它是相对个人产权房而言的一种公有住房。作为计划经济时代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该类型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并以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承租居民只拥有使用权,可以永久使用及继承,但没有产权,不得上市买卖,如果要上市买卖必须将使用权转化为产权方能出售。
    使用权房在早期动迁的老上海人生活中并不陌生,这种属性房屋的产权交易市场上也屡见不鲜,首要条件是使用权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将使用权证转产权证,然后就可以正常买卖。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购房必备常识之四:一分钟了解非普通住宅、动迁房和老公房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tnkas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