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关于“让”有很多典故。比如尧让位于舜,就这一历史,就有很多人盛赞尧的伟大,而对于那个时代,杜甫还有诗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以此来表达他对那个时代的向往。另外,孔融让梨又是一个关于“让”的经典事故,现在的很多父母还喜欢用这个故事来教育自家孩子要让着弟弟妹妹之类的,在此处,就不论父母的这种教育方式是否恰当了。
我列举上面两个例子,是想说古人的“让”有一种向上的积极的精神内核在。而现在很多地方的“让”似乎变了味。在此也列举两个例子。
首先,就拿竞技体育来说事吧。记得几年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大致经过是这样的。两组中国队员为了不在下一轮遭遇内战,而比赛过程中没有进最大的努力去赢球,最终被判定为消极比赛而被罚。在我看来,在这件事中,消极比赛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让”呢?这种“让”在很多人看来或许表示可以理解,其实我也很理解,毕竟,作为一名运动员,为国争光无可厚非。然而因此而丧失了职业道德或者体育精神,就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所以,对于这种形式的“让”,我是非常不认同的。令人幸运的事,现在很多人其实也非常反感类似这种形式的“让”,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因为这表明人们对真相的一种坚持。
其次,再来说说考核一事。现在,很多单位都有年度考核一事。单位根据员工提交的各项资料及事先制定的标准来给员工们打分,然后根据分数高低来评定员工是优秀还是合格。对于这种正常操作,我是很认同的,俗话说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不就知道了?是啊,你有本事你上,令人无话可说。可是马上不同的声音就来了,有人会说要把年度考核“让”给需要的人。对于这种说法,我不置可否。可是问题是需要的人多了去了,到底要“让”给谁呢?这里有两种方案可选,一种是指定给某个人,另一种是将这个名额给“让”出来,将名额给顺延给分数最高的人。对于这两种方案,我其实更倾向于后者,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第一种“让”的方式有失公平公正。试想一下,年度考核考核的是什么呢?考核的是一个人各个方面的业务能力还是人情世故?是的,人情世故是很重要,但是再重要也不是用来破坏公平公正的理由。只是有些可惜,第一种“让”的方案却往往被采用了。
由此看来,现在的很多“让”确实是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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