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和上海国资改革方案》之三
三、做好国有企业分类工作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首要工作
混合所有制既是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是对私营企业的改革。但并不是所有国有企业或者私营企业都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
据学界研究,能源行业内部治理效率越高,越会损伤社会整体福利,对市场危害更大。而对于一些生产手段比较原始的行业,混合所有制这种比较高级的所有制形式也无法适应落后生产力。所以,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步是做好国有企业分类工作。
按照上海方案的说法,上海的国企改革分类是这样的:
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合理设定国有股权比例,优化股权结构。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发展实际,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也就是将国企分为了四类:国有资本管理公司、公共服务型公司、高生产率公司和一般竞争性公司。其实在这里,“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实际上,按照经济学的市场形态理论,完全自由竞争市场上的厂家是那种科技含量低、市场进出易、附加值低的企业,对于这样的企业,国有资本的存在会造成大量沉没成本,与其保持,不如退出。
国企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很容易被舆论认为是“一部分国企私有化”,所以我们必须明确它的概念。国有企业其实分布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举例来说,可能你家附近的地下招待所就是国有企业。对于这样的企业,保留国有资本会带来巨大沉没成本,而卖出之后,想要赎回也是几乎没有门槛。对于这样的企业,国有资本出于对资本保值增值的负责而退出,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即那些生产率比较高、生产力比较强的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实行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高科技人才希望自己能随着公司的发展而获得更多利益,这些企业中,让本单位职工集体的个人所有制占多数,公有资本退居到相对控股地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样做既能提高职工收入,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红利,又能维系业务骨干不流失,发挥他们的生产和创造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壮大公有制经济;另一方面,吸引社会其他类型资本进入,使相对控股的公有资本能控制比自己大得多的社会资本,也能壮大公司实力,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
这种模式也是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经济和科技实力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一些关键领域和基础领域还存在短板,需要外国资本和外国个人所有制资本的合作。保持公有资本的相对控股地位,借外力为我所用,不但是一个战术问题,更是一个战略问题。
而对于公共服务型企业而言,如前所述,企业自身治理水平的提高可能危害到市场和公众的利益,一些发达国家地区的教训充分表明了上述观点。对于这些企业,以保持现状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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