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自己摆摊卖烧烤的第三天,第一天营业额160元,第二天营业收入249元,今天还在与城管捉迷藏,闲暇之余写下了此文。
一天来个一次就行了,我们自力更生,为自己某个第二职业,不给国家社会添麻烦,虽然是路边摊,但是比商场里的店属于明厨亮灶,至少不会有违背职责道德的事情发生,至少不会有假牙里面还有米粒的事情,为何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一条街的摊摊解决了四五十人的工作就业问题,平和了几十个家庭的团结稳定,也有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
方便周围的住户下班后能有一个不错的晚餐,最起码美味,吃的开心才能过得开心。
这么利国利民利己的事情,城管何必过意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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