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与手机(1)》中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扩展出:读书好,是不需要说的,说了就不好了。有本书(不记得哪本书)说:做善事,广而告之,则为不善。”因此:“读书比玩手机好”只可做不可说,说了读书的功绩就没有了。以此为基础写的《书与手机(1)》。
但,本心而论,我很确定的认为读书就是比玩手机好。我现在的知识结构、心理模式都是通过书本一点一滴构建起来的,作用之大,无与伦比,重塑了一个自己吧。当然也不需要理解成第七个烧饼。书本给物质生活带来的好处则更为明显:知识创造的财富使我为工作收入的忧郁完全消失了。
我们做的大量的对比是用书中的正能量与手机中的负能量;如此对比答案就不言而喻了。(当然,能如此理解也是因为书本给予的理性分析吧。)大多数看书的人可以理解成99%,都可以从书中汲取营养以实现价值提升。而大多玩手机的人可以理解成90%,都在玩游戏,看小视频,(没调查过,猜的)手机功能的丰富使人更容易沉迷。基于此就会使人认为读书比玩手机有意义。而我也如此认为。
然而书与手机之优劣也是需要辩证看的,只有心灵鸡汤的书看多了也是会中毒的;手机直播看多了也许可以成为专业直播,做个带货网红,也是功德无量的,不可一刀切,一棒打死的心态去理解。
我读书获取的许多知识是通知手机提取收获的,书和手机都只是个工具,关键是看使用的人的使用方式。同样是刀,达摩手中的刀是用来惩恶扬善的,夜叉手中的刀是用来吃人的。
一切皆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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