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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同

国家不同

作者: 李佳琪1234 | 来源:发表于2020-02-14 10:17 被阅读0次

    商鞅吴起变法,在后人的眼中一个是成功的,一个是失败的。那么我从成功的变法中得到了什么启示,又在失败的变法中吸取了怎样的教训呢?

    秦国最初的领地在今天陕西省,在当时属于中国的边缘部分。一直到战国初期秦一直是一个比较弱的国家,也许正因为它地处偏僻,因此它一直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重视。在春秋时代它是一个比较不显眼的国家。就科学技术,文化等等而言秦在战国初期也比较落后。这个形势一直到前361年商鞅变法才开始改变。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新兴军功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楚国本身国土、人力均十分博大,是战国时期极为强大的势力,可惜由于政治、经济的衰败使得国立衰退,楚悼王时期不断遭受外国侵犯割地,无可奈何之下正逢吴起来到楚国为楚悼王分析国情,衰因在于大臣贵族集权严重,必须明令政法明法审令才能转变困境,遂令其主持变法吴起上任后,推行各种举措,公平公爵的俸禄,取消三代以后的世袭俸禄,废除特权,减少财政支出,填充地广人稀地区的贵族,开发偏远地区;革除闲职,削减俸禄,重用贤臣,整治贪污;统一风俗,纠正不正之风;严明纪法公之于众;改筑城法建设国都;加强军事实力。

    这是因为吴起变法和商鞅变法有本质上的区别。吴起变法是一次不彻底的变法,不像商鞅变法,直接对准了当时的秦国的弊政。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都不是吴起变法所能相比的。而且吴起变法主要是集中在王霸之道上,过于重视加强军事能力,忽略了改变魏国军功制,这种做法只能收到一时之功,将领优秀则兵士作战勇猛,将领能力差,则兵士必不能死战。

    而秦国锐士由于有军法和军功限制,每战就算无将领,投降的几率也不大,多勇猛死战,如六国之军,如狼入羊群。吴起变法不像商鞅变法,主法制。吴起变法主人治,可以收到一时之功,君主贤明则可长久变法,一旦君主势力不行,必然遭到反变法士族的反扑。而商鞅变法立下了秦国法律,上可匡君辅国,下可约束平民。即使君主昏庸,但只要执法官按法律而来,可保大秦无恙。吴起变法最后失败的主要原因也是君主不知约束,穷兵黩武。

    商鞅变法受秦国百姓拥戴,商鞅变法给了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好处,让百姓从吃不饱到富足,好处显而易见。而且军功制的实行使得百姓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己的地位,这在当时的六国是绝无仅有的,所以就算当年秦国老士族反扑也未敢废商君之法,怕激起百姓公愤。吴起变法则对魏国之民影响不大,故而没有百姓拼死护法。

    秦国立国较晚,立国初环境险恶,秦自穆公开始,为了秦的生存,统治者重视探索和借鉴有利于生存、统治的进步思想意识和治国经验,所以,百里奚、蹇叔等贤才的方略在秦取得成功,秦高层统治者也意识到贤才的作用。

    是秦国统治集团相对开明的政治环境,最高统治者的雄才大略,以及秦国不同时期选用不同人才的高明,决定了贤才的治国方略在秦得以实现,国力得以增强,后期商鞅、张仪、范雎及李斯等的成功能够证明,这些,其它六国因传统统治实力强大而无法做到,吴起的变革直接触动上层统治者的利益,也就不可能实现,六国统治的瓦解,也就瓦解在传统实力守旧、不思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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