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道是天气太热,昨儿夜里照常失眠了,挨到凌晨才勉强昏沉睡去。
再次醒来之后,我看了看手机,不出意外,九点多钟。爬起床来,洗把脸,刷了牙,打开APP,又打开考研英语(一),一心二用,一边听着外语口语课程,一边做真题试卷……学了没一会儿,肚子叽咕叫,饿了。
从放书的柜子里拿出那只塑料袋,我记得昨儿在水果店花了好几块钱买的那四个番茄还没吃呢。先从只剩了半卷的糙纸上扯下一截来,细心地铺垫在桌子上,一会儿还得用它来包裹吸食过后的番茄残渣。
从四个番茄里挑了个将将好的,放在水龙头底下洗了洗,甩了甩水珠,身着印着海绵宝宝的连衣睡裙、趿拉着粉色拖鞋的我穿过阳台的门,拉开凳子坐在风扇底下,找了个舒适的姿势,坐好,吃番茄。
试卷做到选段匹配,卡壳了,我漫不经心地用驽钝的牙齿剥开番茄的皮肉,不知道是不是人类的怪癖,我挺享受只用整个嘴就把它们果肉分离的快感——不一定是怕浪费,这是一种说不清的体验。
在舌头的辅助下,牙齿把皮肉上的果肉刮了一遍,竟然有一种满足的感觉,之后卷起舌头把皮吐在糙纸上,多次重复,直到把一半皮剥光,只剥一半,另一边得等到吃完这一半才能动它。
剥好的半圆番茄,从饱满的凸起那儿一口咬下去,嘴里一时汁水横流,鲜红色的番茄肉软硬适中,粉白色的那一层特有嚼劲儿,番茄籽也会跟着汁儿被一起咽下喉咙,都不用嚼它,这一口的感觉爽极了。
有时,由于手是抬着的,鲜红的果汁会顺着小臂往大臂方向流淌,留下一条浅色的痕迹,像初学绘画的小朋友用蜡笔画出的歪歪扭扭的线条,由于握笔姿势不对因而画出来就显得颇为古怪,夹杂着手臂上透过小麦色肌肤的或青或紫的脉络,有种奇异的美感——偶尔,这果汁也会滴落一两滴在大腿上,凉津津的,与在手上不同,它往下淌,像一只有形的手,缓慢地描摹出了小腿的轮廓,这时候能激得人鸡皮疙瘩往外冒,痒痒的,不由得叫人想起一个不合时宜的词儿,性感,有趣得很。
又及,番茄汁儿流淌时的颜色真倒是挺唬人的,浅浅的,绯色,闻着有酸甜的味儿,诱人而不自知。转念一想,就老是给我一种我亲手谋杀了一颗番茄的错觉。
再有一个事儿,也值得费口舌说一说。番茄不要挑选不熟的,绿的,果肉苦涩,失了分寸;过熟,又没了鲜甜肥美的滋味儿。就要那种青黄不接的,藏着一层朦胧的美感,像艺术一样,欲盖弥彰,最是精致。
然而,往往吃了一半就腻了。
就好比喜欢一个人,只图一个合适的感觉,腻了,就不要再强求了。
没得意趣。
另一半番茄总是被我囫囵吞枣,瞎对付着就吃完了,要是吃不下了,整半个扔了也是有的。下一次买来,我又会这样,吃第一半时像对待买了之后第一次穿的鞋子,怕踩到,但过了新鲜劲儿,脱鞋的时候甚至于不解鞋带,直接踩着它就挣脱出来……人的劣性大概根源于此了,说不上是好还是坏。
就是图个舒适。
亦或是真真没了耐性?
但我那一时是真的喜欢,拿了真心去对待的。
说到底,我呢,既不是剑客,也不是杀手,只是一介庸人。剑客杀人是为了侠义,杀手杀人是为了报酬,而我,费尽心思地谋杀一颗番茄,仅是为了饱腹而已。
如此看来,我这个人,还真是庸俗得过了头了啊。
撰稿:陇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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