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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琳琅都是你

风雨琳琅都是你

作者: 陌剑顾上 | 来源:发表于2020-03-30 21:49 被阅读0次

    我的名字是我爸取的,叫映寒。我出生之时是寒冬,据说那晚院子里的梅花突然开了,映衬着院子里的覆雪格外好看,我的名字便由此而来。

    我妈在我出生后不久就过世了,我爸还因为悲伤过度伤了身体,之后便一直多病在身。

    因此他一直很担心我,担心日后若他有什么不测,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无依无靠。

    后来,他就带回了叶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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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叶朗并没有血缘关系,叶朗十四岁那年,叶家找到了我们。那时候我爸已经去世了,我和叶朗的生活无以为继。我不知道被叶家找到算不算幸运,但对叶朗而言,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毫无疑问是件好事。可叶朗执意不肯和我分开,于是我便随他一起回了叶家。叶家家境殷实,叶朗是独子,叶叔叔和苏阿姨对我说,如果我能好好照顾叶朗,他们可以负担我的一切费用,直至我成年后自立。他们所谓的照顾,其实也简单,就是让我和叶朗一起读书,陪他上学放学,避免他在学校受欺负,不让他因交不到朋友而感到孤独。这对我来说当然是小菜一碟,因为在那之前我照顾了叶朗整整十一年。我一直和叶朗上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甚至是同桌,哪怕其实我比他要大两岁。可尽管如此,我的成绩和他的成绩相比依旧是一塌糊涂。不是我太笨,而是他的智商已经不能用“聪明”来形容。周围的同学都说他是天才,可没人愿意和这样一个天才做朋友。因为这个天才不会说话。我记得那是念初二时,班上那个成绩永远只能排在第二且与叶朗相差甚远的男生从叶朗身边路过时,愤恨地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哑巴吗?”叶朗的表情没有任何波动,这样的话他年幼时就听过无数次。我站起来让那男生道歉,那男生不以为意:“我说错了?他就是个哑巴啊,有本事你让他‘吱’一声?连狗都会叫呢,他一声都哼不出来!”我咬着牙,却感觉身侧有人在拽我的衣角,转过头就看到叶朗正仰头看着我。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亮晶晶的,像阳光在冰面上折射出的那种光芒。我能从那里面读出他的所有情绪,那双眼睛在说:算了,我没有受伤,也没有难过。以前在老家也总是这样,别人说他,我冲上去要找人算账,他就扯一扯我的衣角,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可这一次,我还是转过身去给了那男生一巴掌。不能让别人在我面前伤害叶朗,这是从他来到我身边后我就养成的习惯,近乎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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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家人不喜欢我爸,甚至可以说是恨,尤其是叶朗的妈妈。每年我爸的忌日我一定会回老家,叶朗坚持陪我一起去。每一次出门前,我都能看到他妈妈眼中的怨恨。在她的眼中,我爸是那个害他们母子俩分离十余年的罪魁祸首,连他的不幸去世,也只能算得上是死有余辜。我跪在我爸的坟前时,叶朗会陪着我一起跪。我磕头,他也磕头。我泪流不止,他便跟着我哭。可当我问他恨不恨我爸,他总是毫不犹豫地摇头。他到底还是记着我爸那些年对他的教养之情。叶朗不愿意和陌生人接触,连对叶家人的态度也算得上冷淡,唯有在和我相处时,才会透露出那种不带任何防备的信赖和亲昵。可他的世界里,怎么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呢?他们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那是一种心理障碍,叫社交恐惧症。为了让他能尽量合群,高中时他们开始送他去各种兴趣班。既能认识一些同龄人,也能多些才能增加自信。叶朗却不肯去,直到我板起脸,他立马乖乖就范。他既然要去,我肯定也是要一起的。叶叔叔让我跟他一块上那些课,我却对他说:“叔叔,我就在外面等着叶朗好了,正好利用那些时间复习功课。我不像他那么聪明,一分心学习肯定就不行了。”最终他们同意了。我有自己的打算,平时我都得守在叶朗身边,没机会溜出门,趁着他上兴趣班的时间,我就可以去做兼职挣钱了。在送叶朗去上课的路上我就跟他说了我的计划,他一听就慌了,转身就要来拉我的衣角。如今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又瘦又矮的小男孩了,一上高中,他的身量猛蹿,骨架像是发酵的面团一样迅速长开,这会儿已然高出我快一个脑袋了。可就在这人来人往的街头,他依旧像个小孩子一样,害怕了就来拽我的衣角,既滑稽又让人心疼。我开始板起脸,我在他那儿有着无限的权威,他不敢反抗。可看到他那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的心蓦地又一软,只能像小时候那样哄他:“你乖一点,我得去挣钱,等挣了钱就给你买冰棍吃。”小时候,我们俩的零花钱少得可怜,夏天天热的时候也只舍得买一根冰棍,感觉像奢侈品。他听了,就从兜里拿出自己的钱包来,里面是如今的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一张一张的百元大钞,把钱包都撑得鼓鼓的。他把它往我手里塞,仿佛在说:我的钱都给你,你能不能不要去?他怎么会懂……叶叔叔也会给我零花钱,甚至数目不少,可除了必要的开支,我不会多用分毫。因为我清楚,那是叶家的钱。我对自己说,这些钱都当是我向他们借的,没人知道我那个带着一把小锁的笔记里记着叶家花在我身上的每一分钱。总有一天,我会把它们通通还上。我总会赶在叶朗最后一堂课下课之前去接他,可也有不凑巧的时候,有一次就晚了近一个小时。等我终于赶到那个培训机构时,他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像幼儿园里那些等待父母来接自己的孩子一样,低着头,乖巧又失落的样子。我叫他,他猛地抬头看向我,眼里有一簇簇烟花绽开般的惊喜。为了安慰他,我在小超市里咬牙买了一盒最贵的冰激凌。明明他兜里的钱足够买下那冰柜里所有的冰激凌,可他却捧着我买的那一盒,仿佛多年前的那根冰棍,宝贝得不得了。他笑着,用勺子舀下第一口,然后送到我的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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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的时候,叶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到我们念高三的时候,上学放学已经有司机接送了。那年寒假,叶叔叔带叶朗去了北京,然后带着一个惊人的消息回来。叶朗的先天性失声竟然可以治好。于是他们决定带他去美国做手术。可我在叶朗的脸上并没有看到欣喜,那天夜里,我悄悄敲开他的房门,他的房间外面有一个巨大的阳台。那一晚的星星很亮,我和他并肩坐在沙发上。“叶朗你记得吗?”我轻声开口,“我小时候的愿望就是当一名医生,可以治好爸爸的病,也可以让你发出声音,如今总算是有一个能实现了。”他转头直直地看着我,仿佛想探清我心底所有的情绪。“以后你就能和普通人一样了,不,你那么聪明,叶家又能提供这么好的条件,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爸爸知道了肯定很欣慰,我也就放心了。”他的双目蓦地睁大,像是怕我离开一样突然攥住我的手,冲着我比画,想让我理解他的意思。别离开我。我笑了笑,本想像过去那样拍拍他的头,却惊觉如今手只够得着他的肩了。这次手术,叶朗原本也是要我陪着一块儿去的,但我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我得挣钱。叶叔叔早已隐隐知道我在攒钱,他们清楚我的意图,也并未阻拦。而且叶朗过于依赖我这件事,本身也一直是他们的心病。所以,最终我没有与他们同行。走之前叶朗不肯理我,那是他第一次对我生气。“叶朗你已经成年了,独立一点行吗?”我沉着脸对他说,“我最讨厌那种软弱又幼稚的男生了,你可别让我看不起啊。”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了。果然,我看到他双手攥得指节泛白,眼中闪过一丝惊痛。为了弥补,我取来一颗糖,剥了递给他。他愣了愣,最终还是接过去放进嘴里。还是多年前拙劣的小把戏,这样去哄他,这么多年过去,在他身上竟然还是能奏效。后来我才明白,那不是他的孩子气,他只是自欺欺人地想要永远留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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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印象里,叶朗是在那个暑假后渐渐成熟起来的。手术是成功的,他的声带可以发声了,叶叔叔送他去做发声训练,每周都去。每次我都在走廊上等着,等他出来了,就问他怎么样,有没有进展。他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笑一笑。高考结束后不久,成绩出来了,我的发挥还算正常,足够如愿上C大。虽然上不了医学院,但我已经很满足了。C大是省里的最高学府,门槛也不算低,可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叶朗是那年的理科裸分状元。叶叔叔想让他上Q大,并且Q大也打了电话来让他选专业,可叶朗却在志愿表上填了C大的医学院。叶叔叔也试图让我劝他,他们知道,这头倔牛只听我的。可这一次,他连我的话也不肯听。争执过后不欢而散,就在那天夜里,我收到他发来的短信。“这个世界太大了,如果不像过去那样跟在你的身后,我害怕以后就找不到你了。”突然想起刚到叶家的时候,几乎每晚他都会在半夜来敲我的房门。我以为他是害怕所以睡不着,后来才知道,他是怕我偷偷走掉。那里终究不是我的家,他怕我因此会丢下他。他凭着自己的执拗,最终让家人妥协,和我进了同一所大学。学业对我而言并不重要,我的所有精力都花在了挣钱上。最多的时候,我在同一段时间内做着四份兼职,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累是其次的,主要是挣得还不够多。大二的时候,我和室友开始在寝室做寿司来卖。我的室友厨艺惊人,而寿司制作简单,只要一台电饭煲,在寝室里就能搞定。那时候外卖软件还没有兴起,我就负责拿着自制的传单去每栋宿舍扫楼,夜里在每层楼的走廊上小声地吆喝叫卖。甚至不光我们学校,整个大学城都被我跑遍了。到了下学期,我们就到校外租了一套房子,生意好到需要另招送货的人。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拒绝了叶家对我的资助,学费和生活费都自理,也就很少再回叶家去。大学时,叶朗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状元的头衔本来就够引人注目了,在学校大一的运动会开幕式上,每个学院的方阵都要符合学院的特色,医学院的特色再鲜明不过。有的抱着大得夸张的针管模型,有的直接穿着药丸形状的玩偶服。叶朗在最前面,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手肘下夹着一本病历。医学院方阵走过时,看台上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喊声,我听到身后女生兴奋的声音。“天哪,他就是那个高考状元,怎么可以这么帅!”叶朗的样貌一直都是出众的,之前因为不能说话而受尽歧视。终于有一天,他如沙砾淘尽后的金子一样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原来老天是公平的,他年少时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如今都慢慢得到补偿。医学院的课程很多,需要一直待在实验室里。尽管这样,他还是会在寥寥可数的闲暇时间来帮我送餐。无论我如何劝说,他依旧坚持。我开玩笑说:“那我要怎么付你工资呢?”他笑起来,有一点狡黠藏在眼里:“那你答应我,每个月至少回家一次,好不好?”上大学起,他已经不会再在我面前撒娇示弱了。这一刻,那稍带不安和恳切的声音让我的心瞬间被一种莫名的酸楚涨满。于是回叶家那天,成为我唯一的假期。有时候我们也会一起出去走走,在午后阳光极好的时候,一路走着,没有目的地。每一条街道都成了风景。有时就在他的阳台上,他看书,我趴在沙发上打盹。也有极累的时候,有一天我就那样昏睡了一整个下午,醒来已是黄昏。暗红的云铺满整片天空,余晖描出云的形状,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那么好看的景色在身后竟也没有回头。我不知道他这样看了我多久,他慢慢皱起眉头,像埋怨,更像是心疼。“你把自己弄得太累了。”他从兜里拿出口琴放在嘴边,倚着扶栏,手一动,那熟悉的音调一下子就流泻出来。曾经的每个黄昏,我和他一起,趴在我爸的膝头,听着口琴里流淌出来的悠扬的曲调。这些曲子里装满了我们年少的岁月,它牵动着脑海里最柔软的记忆,那样让人猝不及防。晚风吹动他的白衬衣,少年的侧脸在傍晚的霞光里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惊艳。可我不敢再看,抬手捂住眼睛,让那些水渍落到手心里。琴声停了,是他轻轻的声音。“映寒,别让自己太累,爸爸不在了,你还有我。”因为发音还不熟练,他说得很慢,可一字一句都足以让我溃不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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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大学时期,我靠卖寿司挣到了一笔可观的钱,足够我还上欠叶家的那些钱。我想,是时候彻底离开叶家了。那是大四下学期的一个周末,这一天人都到齐了,叶朗和他的父母、他的小姑姑,以及我。吃完饭,大家纷纷起身准备离开餐厅,我就在那一刻站起身来。“叶叔叔!”所有人都因为我的这一声而回过头来。我将手中的银行卡及那个小账本递过去:“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的资助,我知道你们的恩情不是这样就能还清的,但这些钱请你们收下。”所有人里反应最大的就是叶朗,他猛地推开椅子走到我身边,抿着唇死死地盯着我,或许已猜到我这一举动背后的真实意图。“这是干什么?”苏阿姨开口了,“这些小钱我们根本就没在意过。”我对着她笑了笑:“可我的父亲,他一定也希望我这样做。”那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提起我的父亲,而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我的父亲,在叶家像是一种讳莫如深的禁忌。他们仿佛觉得,连他的女儿也该如大家一样唾弃他。不出意料,所有人的脸色一瞬间变了。叶朗的小姑姑出声冷哼:“那个人贩子?他怕是希望你能在叶家捞得更多吧!”“该报的恩我绝不敢忘,但莫须有的罪名,无论是我还是我爸,都不会扛。”“莫须有?”苏阿姨愤恨地看向我。叶朗的小姑姑指着我:“我以前就说了吧,这丫头就是只白眼狼,有什么样的爹就有什么样的女儿!”“映寒,那些事都过去了。上一辈的恩怨与你无关,你爸爸的错我们也不会再跟你计较。”叶叔叔终于发了话。好一个宽宏大量,却将那个污名死死地扣在我父亲的头上。叶家这样的“恩情”,让我如何背负得起。“你们都住嘴!”没人想到叶朗会在这个时候出声,“我不许你们欺负她。”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伸手将我拉到身后,怒视众人,竖起满身敌意,就像一头独自面对群狼的狮子。哪怕明明此刻在他面前的,是他真正的亲人。“我知道,事情过去多年,无论我再说什么,你们都不会相信。”我从叶朗的身后走出来,“当年我爸在省城捡到走失的叶朗,并把他带了回去。你们说是他故意把人拐走的,因为他想要一个儿子,所以他没有报警。可我爸跟我说过,他说他以为叶朗是因为不能说话所以被家里人给遗弃了,他没有报警只是不想叶朗被送去孤儿院。”“反正死无对证,你现在当然可以替他狡辩了。”叶朗的小姑姑依旧不屑。“映寒,我自认对你们父女俩已经够宽容了。”叶叔叔沉着声音,“你知不知道,我和叶朗他妈妈每次看到你,都会想起当年我们失去叶朗后的痛苦。可为了他,这么多年我们都在忍受,这还不够吗?”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可这一刻,我仍然抑制不住心底的悲伤。它让我像一个败军之将,一腔孤勇终于片甲不留。“对不起,这么多年让你们受累了,以后不会了。”我弯腰对着叶叔叔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跑出门外。外面还在下着雨,我就那样冲进了雨幕中。叶朗在后面追着,叫着我的名字。他试图拉住我,我甩开他的手,两个人都被雨水淋湿,显得狼狈又绝望。我还记得,我爸曾经对我说,他说:映寒,要是有一天以泽想要找到他的家人,你就陪着他,帮他完成心愿好吗?他曾对那个孩子视如己出,却一定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在他的家人口中成了“人贩子”。言以泽,我都快忘记这个名字了。那是我父亲给他取的,因为他到我们家的那天下着瓢泼大雨。而今天,也是雨天,这算不算有始有终呢?雨水冲刷了我的眼泪,我抬眼,看到他苍白的脸上那么清晰的悲痛和恐慌。可这一次,我不能再给他任何安慰了。“对不起,叶朗,我大概……要离开你了。”他的声音沙哑低沉,说不上更多的是悲伤还是委屈:“离开叶家是因为他们会让你难过,那我呢?看到我,也会让你难过吗?”“对不起,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并不公平,可看到你会让我想起我爸。他曾经那样爱你,死后却要背负不该有的罪名。这不是你的错,可还是会让我感到难过……”他看着我,那目光像是不堪重负后的绝望:“可对我来说,只要能看到你,就会很快乐……”我偏过头去,不敢让他看见我哭红的眼。但我忘了,那一刻颤抖的双肩依旧出卖了我的情绪。“没有谁离不开谁,我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我对你而言,和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我一走,你很快也会习惯的。”“怎么可能!”他双手攥紧,像一头困兽在哀号,摇着头,声音缓缓低了下去,“你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他猛地抬头,雨水顺着那苍白的脸颊流下,像一行行泪水。而他的眼里布满血丝,曾经闪烁在里面的光芒像坠入海底的星光,尽数暗淡。我永远都不知道他在这一刻经历了怎样的挣扎,只能隔着雨声,听到他惶然无措仿佛对命运发出无能为力般痛苦的声音——“言映寒,我喜欢你,不,比喜欢更多,是爱,不属于亲情的爱……我爱你,或许这在你的眼里很荒谬,可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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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之前,我终于拿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offer。我的人生必须一步步按照计划,付出比别人多千百倍的努力,一路披荆斩棘。绝不能回头,我一次次地警告自己。仿佛落荒而逃,我坐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那几年里,我很少再想起叶朗。但也有极少数的时候,那是在梦里。当年的那个小男孩孤零零地跟在我身后,紧紧攥着我的衣角。下一瞬,他又变成在雨里哭泣的少年,低着头,一遍遍地说:“你答应过不会离开我的,你明明答应了的……”这仿佛是一个诅咒,原来离开并不代表就能放下。可要怎么放下呢?那个人横亘在我所有的过去里。他被我爸带回来时不到三岁,他对儿时的记忆很模糊,但那些回忆在我的脑海里却十分清晰。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并不是我的亲弟弟,他只是一个被父母抛弃了的可怜孩子。可爸爸说:映寒,你要像爱亲弟弟一样爱他。爸爸还说,如果有一天他想找到家人,让我帮他完成。我敷衍着点头,心里想的却是,那我就一辈子都不让他知道我们并不是他真正的家人,这样他就永远不会离开了。可其实,他远比我所想的要敏感,也要聪明。他早就猜到了,却一直假装被蒙在鼓里。那时的他不会说话,所以格外依赖我。可我也会有厌烦的时候,那时候最幼稚的警告就是“我不和你玩了”。他会哭,没有声音,但整个人会抽泣着发抖。爸爸跟我说,他不知道那是假话,不要再吓他了。其实他从小就很害怕我会抛下他。毕业后,我没有回国,而是进了美国的一家公司。可命运就是那么巧,第二年我被调至亚太区分公司,回了国内。我回国的第一件事,是去参加大学室友的婚礼。我到达的时候,她很惊喜,随即又说:“可惜了,叶医生刚走,就在你前脚。”叶医生……这是个陌生的称呼,可我太清楚她说的是谁了。原来有一天,我要从别人口中才能得知他的消息。不久后是我爸的忌日,他去世的时候,我们那个小县城还没推行火葬,于是他就葬在老家屋后的小山丘上。可当我再一次站在石碑前,却发现那里有香烛燃烧过的痕迹,一束菊花正安静地放在墓碑前。如今还留在小村庄的只剩一些老人了,有人认出了我,并告诉了我那束花的由来。“你们家以泽每年都会来,往年都正好赶在你爸忌日的当天,今年不知怎么的早来了两天。”他知道我会回来,所以这次他主动回避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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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C城后,我接到了苏阿姨的电话。约的地方是一家咖啡馆,她坐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想到你会回来。”“对不起……”我低下头。“他就要结婚了,那个女孩很好,我和他爸都很满意。”她轻声说着,“你大概不知道,你走后的最初那一两年,他的状态很糟糕,可好在一切都过去了。”她的语调轻缓,像是在和我寒暄旧事。几年前她将叶朗的日记本给我看时,也是用这样淡淡的语气说:他是从小和你相处惯了,才把感情弄混淆了。其实他对你,就是弟弟对姐姐的依赖而已。她仿佛是在请求,语气却分明是不容拒绝:“虽然他现在长大了,懂事了,可我们还是有些担心。所以映寒,在他结婚之前,请不要和他联系好吗?”仿佛是考虑良久,又或许只在一瞬间,我最终点了点头。我的辞职在周围人眼中是个突然的决定,让他们更料想不到的是,我会突然离开C城。支教其实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通过网上的一个招募活动,我随着那一批志愿者一起到达了云南边陲的那个小县城。那里与缅甸接壤,是少数民族聚居地。我在一所小学给孩子们上英语课,为期两年。第二年的夏天,那个县城在全国闻名,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那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到地震,午休的时候发觉讲桌在晃,还以为是哪个孩子又在搞恶作剧。我抬起头,就看到前排几个孩子害怕的眼神。“老师,房子好像在晃……”我带着他们冲出教室,幸运的是他们全都安全无虞。可震感一直持续,周围不断有房子垮塌,所有人都被组织转移,晚上被安置在临时的帐篷里。救援的队伍在第二天陆续到达,不断有伤亡的消息传来。有几个孩子一直没能联系上父母,他们抱着我哭,我不敢睡觉,听着帐篷外的风声都像是哭声。就是在这样的夜里,我大概出现了幻听,竟仿佛听到有人在叫着我的名字。“言映寒,言映寒……”那声音越来越近,已经由不得我再怀疑。打开帐篷的那一刻,一身风尘的叶朗出现在我面前。他仿佛还在辨别,夜很黑,一旁挂着的灯光昏暗,而他逆着光。他还没开口,我已经埋头哭了起来。我一直在流泪,他却在反复确认我是否受伤,就像对待他的那些病人,望闻问切,不厌其烦。最后他才轻轻叹了口气,将我抱进怀里。那时我才发现,他浑身都在颤抖。那一晚过得极其混乱,他是抱着我入睡的。他真的是太累了,我能听到他轻微的鼾声。他不知道的是,这一整晚,我的心里兵荒马乱,不得安生。如果少了一点幸运,或许我就再不能见到他了。我想起他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太大,他怕会找不到我。而此时我才终于懂了他的恐惧。原来生死别离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那一晚他睡得也并不安稳,不断有电话打来。等终于消停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叶朗,那几年你去过美国对吗?”我突然开口。他愣了愣,在看到自己的手机时了悟。他大概都忘了,自己手机解锁后的屏幕上,那个女孩的背后是哥大的校园广场。可就算黄昏时的广场难以辨认,那个背影我又怎会认不出。“去过四次,不过并不是每次都见到了你。”“可我一次都不知道……”他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你说过,见到我,你会很难过……”是我离开叶家那次,我的确说过,可我没想到他竟然信了。是的,我骗了他。离开叶家是我一直以来的打算,可这不代表我要远离他,甚至连出国,都是后来才计划的。我永远不会忘,那晚他像哭了一样说:你什么都不知道。不,其实他要说的我早已知晓。是苏阿姨翻看了他的日记,然后跟我说是他弄错了,错把亲情当成了爱情。她还说如果我真的想感谢他们这些年来对我的资助,那就请我离叶朗远一点,这也是为他好。如果我在他身边,他会永远也长不大。最后她问我:你对他,也只是姐姐对弟弟的感情对吧?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敢回答,可就在昨晚,当我打开帐篷看到他的那一刻,那些忍不住的眼泪全是答案。原来我长达五年的逃跑,也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罢了。我是在他离开后才办好的交接手续,之后又回到C城。在他没走之前,我反复确认了他的无名指上没有佩戴戒指,可最终也不敢开口问他是否已经结婚了。回C城的当晚,我去了C大。学校的球场重建了,我坐在看台上,想寻找过去的痕迹。手边是一罐啤酒,很多人觉得酒能忘忧,可我怎么都觉得它让人在回忆面前无可回避。我清晰地记起多年以前,就在这里,我看着叶朗从人群前走过,他颀长的身姿和身上的白衣正相宜。我还记得他的脖子上挂着听诊器。如果那一刻能用它来听一听我的心跳,他一定会发现一个秘密。那个连我自己,也在逃避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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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傻了。“好巧……”他来扶我,最后将瘫软如泥的我给背了起来。我的头垂在他的肩上,鼻息间一下子全是他的气息,那种熟悉足以让人丢盔弃甲。“言映寒,其实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他突然轻声开口,“很多巧合的背后其实是执着。”是啊,哪有那么多巧合,就如当初我会回国,不也是刻意的。“你知道吗?我一直很害怕。”我趴在他的背上,“以前害怕很多,怕你父母厌恶我,怕周围的流言蜚语,怕我们其实都没弄清楚自己的感情……”他默默听着,然后问:“那现在呢?”“现在……也怕啊。”我想了想,“但我现在最怕一件事。”“什么?”我忍着鼻间的酸楚,想着多年前他发给我的那条短信,然后告诉他:“怕这个世界太大,以后会找不到你……”白流苏说,中国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可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城池陷落,来挽回那么多的错过。《请回答1988》里,狗焕说,缘分的另一种说法是时机。
    其实还有一种说法,是勇气。“叶朗,我现在才承认爱你,是不是已经晚了?”他浑身一僵,停下脚步,然后惊喜地转过头来。而他嘴边的笑,在这样的夜里也依旧璀璨夺目,那大概是我最大的执迷,而我到底还是无法欺骗自己。“不晚,永远不晚,我一直都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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