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应该有这么一条共识,那就是它一定会有这么几类人:
1.社会上要有一部分创新人才,能够不满足于现状,针对社会、自然做出科技或应用技术上的创新。这部分人,为社会的进步提供牵引力。
2.社会上一定有一部分虽然不能创新,但是能够踏踏实实工作,完成各种不需要创新的工作,创造物质财富,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基础力量。
3.社会上,总会有人原来有劳动能力但因为年老等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社会去扶养或者反哺。也一定存在未成年人,需要去抚养,为将来培养、养成和积蓄力量。
4.社会上总会有一部分人,或者是一种选择,愿意无所事事,愿意今天有酒今天醉,明天的事情等到明天再说。或者是不得不,比如残障人士等,必须接受社会救济。
5.无论社会怎样发展,这个社会总会存在一部分人,侵犯别人的权利,违法乱纪,刑事犯罪。
这几类人,一个社会是一定存在的,也可能有的人,不同时候成为不同的人,也可能同一个时候分属于不同的类别。
有的人可能会被视作精英,有的人可能会被视为渣滓……但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不管你承认不承认。
你无法做到这个社会上都是哪一种人,或者最好哪一类人消失,即使你喜欢这一种人,或者你厌恶哪一种人,你都做不到。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尽量给乐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人创造条件,发挥踏实工作的人的长处,保护好老人和孩子,救助好需要帮助的无助的人士,尽量防范和制裁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同时尊重那些愿意无所事事的人。
这样的社会才是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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