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我也是挺機車的一個人!
很多事情就是非得要尋求一個答案不可。
他在還沒跟我交往的時候,已經有了對象;雖然這個對象是對方告得白,實際未正式處過,但是從女方經常都會打電話跟他聊天的情況來說,這個女孩子對他已經是挺上心的了。
偏偏朋友覺得他們不適合,要我去跟男方勸說,豈料我寫得一篇名為愛的警示詩,倒變成了他把戀愛目標對向我的導火線。
後來他天天就愛找我聊天,遺忘了女方的事情;直到有天想起來問我自己不想對不起人家,得跟她相處下去碰面說,才揭開了這場可能要談起戀愛的序幕。
其實,誰又不知道?
他不過是想把機會擱在自己眼前,想要揣著找到一個更適合的,那樣又能享受著別人的喜歡、又能隨時有機可乘;何樂而不為呢?
後來他好喜歡跟我聊天,聊著有天接起電話就把她的名字叫成了我的;事實既然揭露,他就把謊圓的更滿—稱說自己有個未婚妻,分手半年了,他忘不了她。
女方很聰明的掛掉電話,刪了所有聯繫方式;他倒是很開心事情有了結,即便當時不知道對方已經刪了他—還跟我說起可以好好在一起相處的事宜。
然而這件事卻埋下了我對他不信任的伏筆。
一週後,我跟他的發展就像火鳥在燃燒;這樣的發展其實到現在我都不是很能接受—但或許這就是網戀的一種悲哀。
人們總是善於把不能得到的安全感寄情於激情,但是不能有安全感的本身就來自於個人的未成熟與不能安定。
如果兩個人都不能在愛上,也就是感情上加溫,進而變成不能被旁人撼動和阻礙的情份;再多身體上的碰觸,仍是枉然而已。
弔詭的是:往往不能成熟的人才想談起網戀,真正能談網戀而走在一起結婚的還是寥寥無幾;如同結婚而認定對方就是我要的伴侶一樣的少。
這或許就是人心的不能自欺。
我不能將就,因為我不要一個只有責任的婚姻;當然也不得不知道我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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