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南五里父老乡亲即将回迁,可喜可贺,盼了五年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家了,可是喜中有忧,三个规格(90、120、140)的住房面积都大于起初涉及面积,虽说照顾三个平方不拿钱,但是说都超过了三个平房(我们要现场测量去),超出部分要让老百姓拿钱买,这实际是上级部门赚钱的一个幌子,把老百姓应该得到的租赁费、延期补偿款再次扣回,拆迁时偏房平房少的补偿款都拿上也不够还得花掉自己多年的劳动积蓄,这是幌子之一实际面积并不大,其二是我们南五里铺的门头楼要拍卖,全体村民需要有两种警惕:一是上级部门勾结开发商在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戏。以安置房的名义在相关部门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再以商品房的名义对外拍卖出售,获得建设资金,并用这笔资金完成回迁楼房建设。当回迁楼房建成之后,就造成了一个安置房变身商品房的既成事实,此时不仅“绑架”了欲购的私人和政府人员,让他们为自己出力,而且即便是廉价出售,自己也已经赚的盆满钵满,利益无损。
二是与相关部门一起导演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好戏。高唐县规划局是否不知情?开发商获得的建设用地为南五里铺村共同拥有的土地,并非卖出的商品地,所有权应该在村委,其次,在2013年11月份南五里铺棚改工程陆续展开的同时,选址建设拆迁安置配套小区安置楼10栋,位于县交警队北滨湖路西侧,建成后九号十号楼两侧的门头房又以商品房名义向社会公开拍卖出售。发现这种情况后,上级部门在明知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是应该及时进行了制止的,安置小区内依照国家法律不得建设商场,既然这些门头楼现在已经建设完应该归南五里铺村委处理安排,可以以出租、自营、创建购物城的形式来收取租赁费,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村民就业率(服务员、导购员等),所得资金为全村人所有进行分配,
当然,我们在关注安置房变身商品房这重重迷雾的同时,还应该想到两个问题:一是本该安置给全村每户的楼房(门头),怎么会被一些有实力的政府单位以拍卖的形式对外拍卖呢?是被开发商“绑架”,还是主动入彀的呢?二是本该安置的村民,却被无情的通知,要服从安置规定,以金钱购买本该属于无偿使用的地下车位(人防工程不得买卖,可以租赁、收费使用),这到底是何缘故?答案恐怕还是照顾政府的利益和县里的财政需求吧,如此,岂非破坏了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了吗?凡事都讲究个先来后到,应该最先安置的南五里铺住户又凭什么为外来竞拍者让路呢?
到此还有多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繁琐小事没能给大伙逐一讲清,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多余平房不能拿钱,车位不得购买,物业可以租赁给业主,门头楼不得拍卖,应该是全村的永久性的产业,永久给全村老百姓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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