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喜“以恶小而为之”,我将之归为“恶人恶行”之列。比较有代表性的“恶行”,高空抛物算一例;而且还不算“小恶”,已入刑了。
对付这种“恶行”,很多人头疼,总感觉缺乏抓手。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一是惩处难。要造成死伤之类的恶性后果,才能用刑法来惩处;否则,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二是取证难。抓到肇事者还好;抓不到,整栋楼“连坐”,一起负责。三是防范难。就算安装监控摄像头,也有死角和盲区;况且成本高,短期内难普及。四是杜绝难。全民素质的提升,有一个过程,甚至需要几代人接续努力。
那么,当前究竟该如何应对?我有一权宜之计,估且称之为“恶法”,亲测可行。现推而广之,以供“好人”借鉴,也供“恶人”警醒。
第一步,准备一份告示。大意如下:“楼上的看仔细咯,勿谓言之不预也!你每天将厨余垃圾直接从楼上扔下来,已引起公愤。我关注你很久了,也弄清了你住的楼层房号。这是最后的警告!如有再犯,我将替天行道,用502胶水堵你家锁眼(具体效果请自行百度)。你在明,我在暗。不信咱们走着瞧!”
第二步,发动群众跟贴。将上述告示打印出来,让家人朋友在上面留言,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
第三步,张榜敲打震慑。在楼下显眼处张榜公布,并在告示旁准备一支笔,欢迎更多留言。
第四步,给“恶人”台阶下。我是有一天中午贴的告示,故意涂了很多胶水。下午去看时,已被人撕了,撕得很费劲,估计是边骂边撕的。当晚,仍然有一包垃圾从楼上扔下来,被摔的四分五裂,应该是饱含着对我“多管闲事”的愤怒。
第五步,耐心等待效果。可能是出于被人暗中盯上的恐惧,也可能是自己良心发现,总之这位“恶人”从此收手了,一年来再没有做出高空抛物的“恶行”。至于这位“恶人”具体是谁、住哪?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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