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听上去似乎有些久远。那时我还小,乡下人出路很少,除了考大学出去,一般是很难改变扛锄头当泥腿子的命运。因此,端铁饭碗、吃皇粮的都深受人羡慕和尊敬。可离我们村十几里一个村子,有一群人受到的尊敬和羡慕程度丝毫不亚于端铁饭碗吃皇粮的。他们不是群体性的有台湾亲戚馈赠,他们同样是泥腿子。何也?他们很能赚钱,犹如现在的大款。那时乡里还没有人去南方的工厂做工,所以没有进城打工赚钱一说。他们靠什么赚钱?进城卖‘虎骨’,赚城里人的钱。出去一趟十天半月,多则一两千,少则三五百。那时候乡里中学的特级教师的月工资不过一百多点,一个农家种十几亩地一季的毛收入不过一千多点。因此谁人不羡慕?谁人不眼红?谁人不想跟着发财?那么,虎骨是个啥玩意,当然不是真的老虎骨头。所谓的虎骨不过是用牛骨制成。具体的工艺过程我没见过的,听说是用牛腿骨熬得软了,竖着剖开,中间塞着一个篾片使得牛腿骨弯曲成虎腿骨的模样,然后胶合在一起。总之塑成虎腿舞爪之状,大约是很吃手艺的。不知道那个村谁天才性的发明了这条发财的捷径,总结出一套销售模式。山里收了些破损的铁夹子、弓之类做道具。又要装作很诚朴,比如到城里人家里,给他散烟,便往灯泡上点去;比如吃花生便连壳一起嚼。总之叫城里人认为自己没见过世面,确实是山里人,因而也就不会疑心虎骨了。后来又总结出一套专门的买虎骨的行话,比如管警察叫什么,管客人叫什么,管住宿叫什,不光城里人听不明白,村里人也不知所云,只有行内人才能对上,跟干地下工作似的。亲戚带上亲戚,规模越来越大。后来,我们村一个后生跟着一个亲戚也入了行,不过这本生意开始走下破路了,有些城市卖的人多了就不能再去了,也有人开始被警察抓了。不过他每次回来总能二百三百的带回来,他老子娘每次都是在人前眉飞色舞显摆。村里的不少后生央要跟他去发财。我念高中时,这本生意便没落了,再没听说谁去买虎骨。那时,不少人开始去南方打工了。
从来没有人觉得卖虎骨有什么不妥,从来没有人想起用道德的标准来审视一下,所有人的心里差不多都是羡慕妒忌恨。即时咒骂几句的,也不是出于公义而是眼红。甚至有的人家把自己的姑娘嫁给卖虎骨的单身老汉。从来就没有人想过那些买虎骨的城里人会怎么样?难道他们活该!乡镇政府当然更不会管这种事情,用现在的话说,属于繁荣当地经济。
乡下人进城打工成为常态之后,总有一些人赚了钱发了财。人们从来关心钱是怎么赚来的,财是怎么发的。不管白猫黑猫逮着耗子就是好猫!赚到钱就本事。不再有正道邪道的区分了。因此一旦有人发明了一条赚钱路径,比如溜门撬锁,比如制假贩假,亲戚朋友全跟进来了。没有人站出来告诫,这个事情不可以做、不该做、不能做。人们不是不知道善恶是非,不是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后果,但,只要能获利,便不会犹豫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古往今来,政府都是不遗余力的治理贪腐,老百姓很憎恨贪腐。果真如此?一旦他们有机会贪腐,便会毫不犹豫去贪腐。人们憎恨的不是贪腐,是憎恨自己没有机会贪腐。搬到台面下,人们的评价显然就不一样了,能贪腐就是本事。不说官场,在职场,这种现场也是极为普遍。一个职员工不管怎么来的钱,只要赚到钱了,在亲戚朋友眼中,在外人眼中便是有本事表现。甚至在这个公司内部也是如此。不少贪腐的人本身就身居公司高位。在这种价值取向下,有机会谁不会下手呢?
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这个时代,一些劣迹斑斑所谓知名人物在各种场合粉墨登场,接受芸芸众生的追捧和尊敬,甚至到处传经布道。他们因何能如鱼得水,又因何能左右逢源?
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因何又能如此的包容他们?给他们充分的施展舞台?我们每一个人能若无其事地双手抱肩,说:与我无关吗!
有人说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这不过是博取眼球的言论,每个人扪心自问,自己到底有没有被骗过。在一个机关算尽,明抢暗箭环伺的丛林生态之中,再精明的老江湖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所不同的受害人付出的代价不一样,有人付出了生命代价,有人倾家荡产,有人只好当作破财消灾了。
就像非洲草原的食草动物群体一样,时刻面临着食肉动物的捕食,每次有同类被子追捕之后,总会有小段的恐惧和骚动,过一会就平复了,重新安心吃草。舆情热点很快就会过去,等下次出了几条人命,再爆发一阵热点。路漫漫其修远兮,又有谁会去深究事件背后的根源呢。
有人说这个社会某个时候,与邻为壑,我害人人,人人害我,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如果说人们还选择性地作恶获利,比如熟人圈子是要讲一点规矩的,比如兔子不吃窝边草。干一些下作行当的也有一些底限,盗亦有道,有所不为。如今却是如洪水泛滥一般,一点堤坝格挡都没有了。
孔子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守着这个道又有多难。
当根植于一个人头脑中的价值观成了一片废墟之后,怎么可能再去心中建立道德的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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