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地悲剧于1968年由英国教授加勒特·哈丁提出,它指的是虽然善用公共资源,可以为集体,和每个个体带来长远的收益,但是个体总会收到”何不捞一把“的诱惑,采取自私的短期策略,导致公共资源走向耗尽。
2、公地悲剧,是一个典型的”坏的纳什均衡“。解决办法,
第一,可以把公共资源私有化,破坏纳什均衡;
第二,对无法私有化的资源,加强管制。
比如海洋,空气,可以用收费,发放许可证等制度,来实现强管制。
3、薛兆丰老师在他的订阅专栏《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课》里介绍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罗姆关于公地悲剧的研究:
人不仅仅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物,而且他们也会追求损失最小化,他们见到这个资源的价值在耗散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办法组织起来形成一些规则阻止这些资源的价值进一步耗散。
比如,他们考察了日本的农民组织,发现日本也有所谓的公共资源。农地是属于大家的,都可以耕作,但是它里面有非常明确的规矩。所有的资产都是以组由几个家庭组成的组而不是以家庭为基本的单位。到收割的时候每家派一个人,字排开,以相同的节“奏挥舞镰刀收割。收割完了以后庄稼捆成一捆一捆的,大小都一样,最后每家人抽签决定谁拿哪一捆。
4、熊逸老师在他的订阅专栏《熊逸书院》里也提到过公地悲剧:在广土众民的大汉帝国里,无数个小社会在自觉不自觉中分工协作,公地悲剧在相当程度上被小社会的习俗力量挡在门外。但是,它就像一头饥饿的猛兽一直都在门外徘徊,只要那扇门稍稍出现缝隙,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夺门而入。当社会变大,量变积累成质变,公地悲剧的发生概率就大大提高了。利润的影响之外,最常见的瓦解小社会习俗的力量是人的眼界的拓宽。社会流动性越强,破坏稳定的力量也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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