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好处归个人而成本由集体承担的地方,就潜伏着公地悲剧:二氧化碳的排放无度、乱砍滥伐树木、水污染、灌溉无节制、无线频率的过度使用、公用厕所的脏乱差,太空垃圾不回收、“大而不倒”的银行等。但这并不是说,自利的行为是绝对不道德的。将多一头奶牛赶去公地的农民不一定是悲剧制造者。这个悲剧只有当群体超出100人左右、我们到达了系统再生能力的极限时才会出现。显然,我们将越来越多地遇到这个问题。
公地悲剧本是亚当·斯密的“无形的手”的对立面。特殊情形下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并不能指向最佳效果——而是恰恰相反。
自然,有些人会特别重视他们的行为对人类和经济体系的影响,但在这种自我负责基础上制定政策是盲目的,我们不可以指望人类的道德理性。厄普顿·辛克莱说得一针见血:“如果某人的收入取决于不理解某事,要让他理解就会很难。”
简言之,只有两种解决方法:将公地私有化或加强管理。对于无法私有化的东西,如臭氧层、海洋、卫星运行轨道等,必须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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