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拟古的问题
作诗一定要表现特性,如果专门摹拟古人,即使十分逼真,也没有价值。不过为初学计,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还是拟古。这和学写字丝毫没有两样。
学诗要从汉魏诗学起。从汉魏诗入手的,气息必然深厚,骨力必然雄健。有了这个底子,再在谢、鲍的诗上用一番摹拟功夫,以后再选定唐人的一家,认真学习,所费的力并不多,而所得的益处是可以保证的。
善于拟古的二人:
一为梁朝的江淹,作了《杂拟》三十首,把以前有名的诗派,每种仿照一首,各有各的特性和面目。这三十首诗载在《文选》中,取来一读,无异于从汉魏到齐梁诗派的总说明。
二为李商隐。学六朝乐府,学齐梁新体,并学杜甫、李贺、韩愈、白居易,无一不像,甚或有所超越。在他摹拟的时候,把自己忘记了,精神全注在所摹的对象上。可是离开了摹拟,他立刻能将所摹道德优点融会在自己的固有风格上。
拟古可以当作一种学习的手段、方法,真正作诗时一定要说自己的话,脱去别人的影响,不可再留有摹拟的痕迹。
第四、谨防的流弊
咏物诗不宜多作。
作咏物诗容易专门在一件东西寻头觅缝,句句想要贴切,丝毫不敢放松。势必穷形尽相,一味刻画,意思必流于纤巧,组织必流于板滞。如果一定要作咏物诗,也只宜选取大些的题目,将自己的怀抱感想寄托其中。
和韵的诗不宜多作。
古人与朋友之间的唱和,以感情为主,互相启发和应答。有首唱及答和的意思。或是互相安慰或诘责,如此才能将感情发挥尽致,这是唱和诗的正宗。后世的人,明为唱和,其实彼此不相关顾,甚为无味。
和韵有三种方法:一是用韵,只用原诗同一的韵,而不一定仍用原诗的字。二是依韵,用原诗的字,而不一定依原来的次序。三是次韵,才是按原诗的字毫不改动。
不要常搬用陈词滥套
如果意思不能比别人深,措辞就要避免与别人雷同。这样比人占先一着,才有成功的希望。
拟古只可学古人的句法、词藻、音调,而不可直接抄袭。
例:王维有“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的名句,而欧阳修的词里也有“平山阑槛倚晴空,山色有无中”,这是运用成句,不是抄袭。此外,还有把前人的诗句融化在自己胸中了,无意中脱露出来,这也与有意抄袭的不同。有意抄袭者,全首诗必不能相称。(吾心甚慰,我也有化用或者运用成句的情况呀!)
脱离常用的典故
比如涉及菊花就是“陶令”、“东篱”、“晚香”,涉及梅花就是“罗浮”、“东阁”、“暗香疏影”等。
在立意上、用事遣词上,要避免庸俗。但并不是刻意求奇,用一些生僻蹩脚的词语替代。
例:杜甫诗“红入桃花嫩,青归柳叶新”,桃花红,柳叶青是最凡俗不过的意思和词句。可是他用上一个“入”字,一个“归”字,而且打破寻常习惯,“红”“青”两字不放在句尾而放在句首,立刻就使意思深切而词句新警,最凡俗的几个字反而组织成名句了。
题材的问题
新的事物可以收入旧诗。
不但生活方式随着时代变迁,连关于自然界的认识体会也古今不同。例如唐之前诗中讲到茶的诗很少,而从唐人开始,茶料便成为了重要诗料之一了。
梅花是从六朝才开始入诗,牡丹从唐才开始入诗,芙蓉(木芙蓉)、腊梅、水仙等是从宋才开始入诗。
唐人诗中常引用当时的俗事俗话,例如打球、竞渡、赌博、酒令等事。不过这些经过相当时期后会僵死,需作注解。
译语入诗。“佛”、“僧”、“塔”、“劫”等字都是译音,而“世界”、“一切”、“声闻”、“度世”等字都是译意。
旧诗一定要注重词藻和音节,所用词藻和音节一定要与诗的格局相调和,是要以字眼迁就诗,而不能以诗迁就字眼。如果弄得读起来诘屈聱牙并且看起来不顺眼,就不合旧诗的格式了。
(如是,我的物理哲学诗派还是可行的。^_^)
切与不切的问题。
此处所谈的切与不切,是亲切不亲切的问题。所谓亲切不亲切,是说作诗的人能不能把自己放进诗里,成为自己的诗。
为己之学是自己受用的,是有益的,为人之学是敷衍骗人的,是无益的。
顾炎武曾经反对过两种诗,一是言之无物,二是无病呻吟。无病呻吟是一般浅学最易犯的恶习。开口闭口,总是“伤心”、“下泪”一类的话,以为这就是写情。
最后我们还要记住孔子的话:“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是启发,“观”是观察,“群”是对人的关系,“怨”是对人的感情。先有启发,后有观察,启发要深微,观察要透切,要有浓挚的对人关系,然后有深厚的对人感情,四者也是相互连锁的,不是孤立的。
作诗的技巧问题。
现在只列出一些不可不知的禁忌,对于初学者或有些益处。
1.作古诗,无论押平韵还是押仄韵,上句的末一字应当平仄相间而用。不是机械地一平一仄或是几平几仄,但总要有平有仄。平声多用,音节就弛缓平和,仄声多用,音节就紧凑高亢。作古诗必须斟酌句意,调节音律,使读者随音律而体会作者的情绪。
2.五七律的下句当然总是押平韵,而上句的末一字也总是仄声,但仄声中,应当上去入交替使用。
3.在律诗中,押韵的字不宜同一声纽,要有变化。(例如“萧”字与“消”字的连押,是不悦耳的。)同一意义的字也不宜在同一首中同押。(例如用了“花”,即不宜再用“葩”字。)
4.律诗的对仗总以工稳为主,如果两边对得不相称,是不好的。不过如果本来十分自然,万万不能改变,也就不必勉强。
例如:白居易的“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伤”与“断”,“心”与“肠”互相颠倒,是因为自然,所以不必迁就。
5.对仗用古事,时代要相近,性质也要相近,不宜硬凑。
如果必要用,又找不到适当的对仗,不如用在单句中。例如杜牧的“古往今来只如此,牛山何必独沾衣?”
6.初学对句,总喜欢以天然相反的字作对,例如新对旧,去对来,假如意思新鲜,是可以的,但仍应极力避免太熟见的字或词。
呆板而重复的对仗,名为合掌,是作诗禁忌之一。
7.连章的诗不一定说一件事,而题目是总的,那么,每首都应当顾住这个题目,而且首尾先后也要起讫分明。
例如杜甫的《秋兴》八首,每首都含有秋字的意思,而八章的次序也是不可更改的,这是正当的作法。如果随意成诗,不拘此格,就应该在题目中说明。
欧耶,好辛苦,终于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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