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桑切斯讨厌陌生人来店里喝酒,其实,他也不喜欢那些常客,但是他们受欢迎,原因很简单,他惧怕他们。不准常客光顾无异于判了自己死刑。常来木薯酒吧的那些罪犯总是要找机会在这里一试身手,如此一来,罪犯世界里的家伙就都有耳闻。
木薯吧真的很有特点。墙壁是黄色的,还不是那种让人愉快的黄色,而更是接近香烟熏渍的颜色。这没什么奇怪,因为木薯吧众多不成文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每位常客都必须吸烟,雪茄、烟斗、香烟、大麻烟、水烟、小雪茄、卷烟,吸什么烟都行,但是不吸不行。不吸烟在这儿难以接受。不喝酒也是罪过,但是最严重的罪过就是做一个陌生客,初来乍到就是罪。这里没有人喜欢陌生客。他们是麻烦。不被信任。
因此,当一个身披黑袍、头扣连襟帽的男人走进酒吧,径自坐在最里面的吧椅上时,桑切斯可没指望他能完好无损的再走出去。
座上二十来位熟客偶不言语,他们一忍再忍,才没跑去教训那个穿连帽袍的男子。桑切斯注意到,他们连饮酒也停下了。这不是好兆头。要是正在放着音乐,那肯定也会在生客进来时就停止播放。现在听到的就只剩下天花板挂着的旋叶吊扇,一成不变的呼呼转着。
桑切斯故意对这位新来客不理不睬,装作没看到他。当然,新来的男子一开口,桑切斯就装不下去了。
“招待,给我来杯‘波旁’。”
那男的其实连头都没抬。他直接点了酒,甚至没向桑切斯打个招呼。他也没有放下帽子露出脸庞,所以不知道他的长相是不是和声音一样让人恶心。他说话沙哑,声音里的沙粒足能装满一品脱酒杯(就这点而言,生客令人厌恶的程度取决于他的声音有多沙哑)想着这些,桑切斯拿起一个还算干净的威士忌酒杯,走向那男人的座位。他把酒杯放在黏糊糊的木制吧台上,正在那陌生人面前,同时飞速的瞥了一眼黑帽下的面孔。但是修士长袍的阴影太暗,他什么面部特征都没看出来,而且他也不打算冒险被对方抓住他正在偷看。
“放在石台上。”那男的从喉咙深处咕哝一句。他压低的嗓音更加沙哑,确实如此。
桑切斯伸手到吧台下边,取出一只就只剩半瓶酒的棕黄色玻璃瓶,瓶上标名“波旁”,然后,又用另一只手取出两块冰。他把冰块放进杯子,接着开始倒酒。他只倒了半杯多一点儿,然后把酒瓶放回吧台下面。
“这些三美元。”
“三美元?”
“对。”
“倒满杯。”
从那男人一进来,酒吧里聊天的人们就都安静下来,可是此刻,安静变成了陵墓般的寂静。显而易见的例外只有天花板上悬着的吊扇,声音听起来更大了。桑切斯在这个时候避免和任何人目光接触。他重新拿起酒瓶,把酒杯倒满。陌生人给他五美元。
“不用找零。”
招待桑切斯背过身,在收银机上记好账。然后,收银机小小的响声突然被话音打断,他听到背后传来林戈的声音。有些客人极为不快,林戈正是其中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嗓音也相当沙哑,只听那声音道:“陌生人,你到我们酒吧来干什么?有什么事?”
林戈和另外二人坐在陌生人身后的那张桌子旁,只有几英尺远。他体态笨重,脏兮兮,满脸胡茬,看起来就像个泥球。酒吧里的其他人渣也大多如此。跟他们一样,林戈也把手枪放在枪套里,挂在身侧,他心里发痒,巴不得找个借口拔枪出来。桑切斯还站在吧台的收银机后,他深吸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等着接下来这场不可避免的骚乱。
林戈是出了名的罪犯,凡是能想到的罪,诸如强奸、谋杀、纵火、盗窃、袭警,只要你说得出名字的罪行,林戈全都犯过。他没有一天不违法犯案的,哪一件事都能都送他进监狱。今天也不例外。他已经持枪抢劫了三个人,现在,买啤酒已经花掉它大多出赃款,他正想找茬儿打架呢。
桑切斯转回身面对酒吧,他看那个陌生人并没有动,也不喝酒。压抑的几秒过后,陌生人还没回答。桑切斯见过林戈开枪射伤一个人的膝盖,就因为那个人回答他的问题不够快。不过这次桑切斯总算能松口气,因为就在林戈刚要再问一遍时,陌生人开口了。
“我不是来找茬儿的。”
林戈面露凶相,笑了笑,然后吼道:“好啊,我就是茬儿,看来你已经找上了。”
戴帽的陌生人没有回应,就在吧椅上坐着,盯着自己的那杯酒。林戈站起身,走了过去。他站在陌生人旁边,斜倚着吧台,伸手拉下陌生人的帽子,露出来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满脸胡茬,金发。此人三十出头,满眼血丝,估计还有些宿醉,或者睡眠不足,就还没醒。
“我问你来这干嘛?”林戈又问道,“今早,我们听说镇子上来了陌生人,还以为是条硬汉。你觉着自己像吗?”
“我不是硬汉。”
“那就拿起你的衣服!滚蛋!”逐客令已下,但是好像不管用,陌生人还没脱下他的长袍呢。
金发客琢磨了一小会儿林戈的建议,然后摇摇头。
他用沙哑的嗓子说:“我知道你们说的那个陌生人,而且我还知道他为何而来。如果你不来烦我,我就告诉你。”
林戈那肮脏的黑胡子下面,爆出一声大笑。他回头瞧瞧身后的看客,那二十几号常客都在座上,专心观看事态的发展。林戈这一笑,紧张的气氛好像稍有缓和。但是,酒吧里的人清楚,气氛很快就会再次紧张起来。毕竟,这里是木薯吧。
“哥们儿们,你们说呢?要不要让这俊小伙而给咱们讲讲故事?”
赞成的声音吵成一片,还混着叮叮当当的碰杯声。林戈伸手搂住金发客,转过对方的吧椅,让他面向其他人。
“来吧,黄毛小子,给我们讲讲这混蛋陌生人。他上我们的镇子来干吗?”
林戈的话音里带着愚弄,但是陌生人好像并不在意,他开口了。
“今天早些时候,我在离我们这儿几英里远的一个酒吧里。进来个大块头,很难看的家伙,坐下点了杯酒。”
“他长什么样?”
“嗯,一开始看不到他的脸,因为他的帽子没拉下来。但是后来,有个小混混走过去,拉下了他的帽子。”
林戈笑不下去了。他怀疑金发客在取笑他,所以他探过身去,搂在陌生人肩膀上的手抓得更紧了。
“小子,那你说说,后来怎么样啦?”他威胁道。
“那个陌生人,就是长得挺帅的那个,他先一饮而尽,然后掏枪把酒吧里那帮混蛋怪癖杀得一个不留......没杀我和酒吧招待。”
林戈从脏鼻孔里深吸一口气,道:“那么,我明白他为什么不杀那个酒吧招待,但是我搞不明白他有什么好理由不杀你。”
“想知道他为什么不杀我吗?”
林戈从黑色宽皮带上的枪套拔出自己的枪来,指着那陌生人的脸,几乎戳进了对方的脸颊。
“对,我要知道那狗娘养的怎么没杀你。”
陌生人狠狠地瞪着林戈,并不在意他手里的那把左轮,说到:“好吧,他不杀我是因为他想让我来到这屎窝,来找一头叫林戈的肥猪。”
陌生人对“肥”和“猪”这两个字的强调,林戈可没漏掉。但是,刚听到这称呼时他怔住了,在那沉默的一瞬他还挺冷静,至少按他的标准来看。
“我就是林戈。你他妈的是谁,黄毛小子?”
“这不重要。”
林戈那桌同坐的两个混混站起来,都朝吧台这边迈了一步,准备好策应他们的朋友。
林戈凶恶地说:“这很重要,因为街面上传言说这家伙,就是我们听说的那个陌生人,他称自己为波旁小子。而你喝的正是波旁酒,不是吗?”
金发客瞄了一眼林戈的两个伙伴,然后又向下瞅瞅林戈的枪管。
他们:“你知道他为什么叫波旁小子吗?”
林戈的一个同伴在他身后说道:“对,我知道,大家说这小子一喝波旁酒就变成他妈的巨人,变态,发起疯来,见人就杀。他所向无敌,除非恶魔动手,要不谁也杀不死他。”
金发客说:“没错,波旁小子见谁杀谁,一杯波旁下肚,立刻就他妈的发疯。他们说是波旁酒给力他魔力,只要喝上一口,他就会把酒吧里所有狗娘养的杀个精光。我是知道,我看见了。”
林戈把枪口死死地顶在陌生人的太阳穴上,“把你的‘波旁’喝了。”
陌生人在高脚吧椅上慢慢拧了过去,重新面对吧台,去拿他那杯酒。林戈的枪始终逼在他头上。
吧台后面,桑切斯走开了,以免溅上一身血或脑浆,还有任何可能乱溅过来的零碎。他看着金发客端起酒杯。换做旁人,早就吓哆嗦了,酒准得洒出一半去,但这人可不哆嗦。陌生客依然冷静,一如杯中的冰块。就冲这点,你不得不服。
这会儿,木薯吧的人全都站起来了,紧张地观望着,手都按到自己的枪上。他们看着陌生人端起酒杯,举到面前,凝视着杯里的东西。一颗水珠沿杯子外表面滑下,汗水一样,很像桑切斯手上流下来的,甚至像是上一位用过这杯子的客人流出来的。陌生客看似盯着那颗水珠,等它流到杯子下边他的嘴碰不到的地方,他深吸一口气,然后把酒灌下肚。
三秒钟的功夫,酒杯便空空如也。整个酒吧都屏住呼吸。什么事也没发生。
看客们又多挺了一会儿,继续屏住呼吸。
还是什么事也没有。
大家又重新开始呼吸了。那台旋叶吊扇也呼呼有声了。
还是没事儿。
林戈把逼在金发客脸上的枪移开,问了酒吧里人人想问的问题:“那么,黄毛小子,你到底是不是波旁小子?”
“喝了这杯猫尿只能证明一件事。”金发客说到,用手背擦擦嘴。
“是吗?哪一件?”
“就是我能喝尿而不呕吐。”
林戈看着桑切斯,这酒吧招待已经溜得不能再远了,后背紧靠着酒吧的后墙,他看起来有点哆嗦。
“你刚才是从尿瓶里给他倒的?”林戈询问。
桑切斯不安地点点头,说到:“我不喜欢他的样子。”
林戈把枪装回皮套,撤步走开。然后他头向后仰,一声大笑咆哮而出,同时用手拍金发客的肩头。
“你喝了杯尿!哈哈哈!一杯尿!他喝尿了!”
酒吧里的人都大笑起来,每个人。只有金发客例外。他死死地盯着桑切斯。
“给我该死的波旁。”他的嗓音非常沙哑,好像里面有许多沙粒。
招待转过身去,从酒吧间后墙上取下一瓶”波旁“,不是刚才那瓶。然后,给陌生客倒酒。这回不用告诉他就斟满了。
“三美元。”
很显然,金发客对桑切斯又要三美元的做法不爽,并迅速而清楚地表达出他的不悦。他的右手伸进黑袍,再掏出来的时候便握着枪,动作快的任何眼睛都无法看到。那把枪颜色深灰,在他手上看起来很有分量,说明装满子弹。他可能曾经是亮银色,但是木薯吧的人在了解不过,要是谁手里拿的火器银光闪闪,它可能从来没使用过。陌生客手上这把枪,从颜色看可没少用。
陌生客动作迅速,动作做完时,他的枪直接抵住桑切斯的前额。这一攻击行为立即引起一连串不小的咔咔声,那二十来号常客,和酒吧里其他人都不再旁观,他们拔出左轮,扳开枪机,对准那个金发的家伙。
“放松,黄毛小子。”林戈说到,再次将枪口顶在了陌生客的太阳穴上。
桑切斯冲陌生人笑了笑,紧张中带有歉意。陌生人那把深灰色的手枪还对着他的脑袋。
“这杯算酒吧免费送的。”桑切斯说。
“你看见我他妈的掏钱了吗?”一句简短的回答。
紧接着一阵沉默,金发客把枪放到吧台上,挨着他那杯新拿来的“波旁”,然后轻轻叹了口气,现在他看起来彻底被惹火了,而且亟需喝上一杯。一杯对路的酒,该去掉嘴里那恶心的尿味了。
他拿起杯放到唇边,整个酒吧都看着他,让他们受不了的是等着他饮酒的那种紧张。仿佛是在折磨他们,他并没有直接把酒灌下肚。他停了一会儿,像是要说些什么。大家都减慢呼吸等待着。他是要说点儿什么吗?或者他是要喝下“波旁”?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就像一周都没喝到酒似的,他把整杯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往吧台上一摔。
这回那绝对是如假包换的“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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