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已故的外国小说家中,大概只有读毛姆的小说能让读者轻松读下去。他将最高深的哲理与最原始的人性融入到极浅显的语言当中,使的其小说通俗易懂且雅俗共赏。
毛姆的小说我读的不算太多,只有三部。《面纱》叙事方式简单,吉蒂的带着背叛愧疚、害怕却又视死如归的跟随沃特到霍乱肆虐的乡村。吉蒂自我救赎导致的前后大转变,在毛姆笔下似乎是必然发生的,在此之中的细节找不到丝毫不妥。《刀锋》基本已经能概括毛姆所有作品以及作者自身的价值观。人物因外界因素而诱导性格发生微妙转变是毛姆作品的一大特色,《刀锋》也不例外,拉里在战友死后对善与恶的哲理追求让他放弃诸多去游历世界。
我所读毛姆的第一本书是《月亮与六便士》。同《刀锋》极像,都是我有一个朋友式的小说,但《月亮与六便士》更为明确的表达了毛姆所认同的价值观方向。斯特里克兰德看似荒唐却合情合理的大转变让周围人大跌眼镜,让我也是如此。
我从故事开始便紧跟毛姆并且急切想要知道答案与结果(这也算是毛姆小说叙述的一大过人之处)。斯特里克兰德身上展现出人类最原始的本性———不掩性情,不惧人言。这也是他最后成功的关键。
在看到描写最后斯特里克兰德的一幅壁画时,甚至让我错以为我见过那副画。这本书让我从头到尾的对毛姆吃惊,但在斯特里克兰德死时,是斯特里克兰德最后留下的壁画让我惊异,惊异到害怕。而读到此段时的灵魂冲击感与故事细节,在不同的阶段在我脑中呈现时间点也不同,在我想追求写作梦时;在我想要妥协时;它总会出现,告诉我应该选择自己想要的。
我要的是月亮。
很多作家的书我都不只读过三本,比毛姆更优秀的也有不少,可是我唯独唯独钟情毛姆,他能利用对人性深层次的剖析真正让我明白自己灵魂需要的什么。
同时一大让我爱上毛姆的理由是,他让我明白一个人性情的大变、为人的多面性都是能够理解的。善良与险恶会在同一时刻存于人心。
致使我开始尝试宽恕一些人。一些伤害过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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