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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三)

读书笔记(三)

作者: 阿丹_Ada | 来源:发表于2019-05-25 22:09 被阅读0次
午后 阳光

“爱情之所以是一种积极的行动,就在于它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很多人把“给”理解为做出牺牲,这是不对的。只有性格还停留在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才这么看。

有创造性的人会认识到“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人才能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富足和活力。

这就解释了一个现象,就是如果你有过不止一段恋爱经验,你会对自己率先主动爱上的那个人印象更深,即使Ta不是条件最优秀的,也不是对你最好的。因为你在那段恋爱中感受到了自己的力量。

那么,“给”什么呢?一个人能给别人的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比如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通过“给”,他丰富了别人,也提高了自己的生命感。”

——《爱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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