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修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罚款金额最高60万的处罚规定,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造假上市高管的刑事责任!
针对上市公司及股票市场,评估一下以上新闻。平时很多财经新闻公布的每条资讯不外乎就是两三万人关注,现在这个打假新闻,阅读量却翻了一倍!可知其他的影响力,一些庄家及大游资们肯定会很紧张,(某些上市公司的某些人会更紧张),甚至会把以前的规则归零,重新定位龙头股,总归一句话“以后上市公司的质量很重要”
一个上市公司可以有病,治好了也就健康了,经得起再审查通过,市场才放心,大资金才敢涌入。如果作假了,那就麻烦了,不管是以前,还是目前暂时不被查现的,受牵连的肯定受影响!
危机,危机,有危就有机,上市公司是否负资产,是否假负资产,大资金还会去玩虚假的龙头股吗?所以,重新定位的,新的龙头股一定会走的更稳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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