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有些形式的学习只能被解释为心理过程。而不单单是行为的改变。
顿悟学习:生物体突然对认识情境方式进行重新组织,产生了顿悟学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灵光乍现”。比如:牛顿被苹果砸中,砸出了万有引力定律。
认知地图:是为生物体在熟悉环境中提供导航的心理表象(心理表象即感知过的事物在人脑中重现的形象。一般分为再现表象,即仅限于先前知觉过的情境在头脑中的重现,和预见表象,即对先前未曾观察到的运动和变化的结果产生的表象)。比如:盲人摸象的故事,摸到后表达的像蒲扇、像柱子,像草绳,像萝卜,都是盲人心理的认知地图?
观察学习:通过观察与模仿影响我们在新情境中的行为,看到其他人获得奖励,于是也做出相同的行为,就像我们也获得奖励一样。比如:幼儿看到爸爸亲妈妈,也亲妈妈。我们大脑中的镜像神经元帮助我们模仿他人的行为。
学习的过程不止有行为学习,还有认知学习。
神经科学在大脑中发现了既支持行为主义的解释又支持认知学派解释的证据。具体来说就是,大脑中可能存在着两个独立的学习回路:一个用于应对简单的刺激-反应学习,另一个用于应对复杂的任务。简单的回路负责那种“不动脑子的”学习,例如狗听到铃声就流口水,或者个人学会某些运动技能,比如骑自行车或踢足球。这种类型的学习相对来说比较慢,要经过多次尝试和重复后才能得到改进。值得注意的是,经典条件作用和许多操作性条件作用符合这种描述。相比之下,第二种类型的学习回路则负责比较复杂的学习形式,其中需要有意识的加工,如概念形成、顿悟学习、观察学习和特定事件的记忆。如果进一步的研究能证实这种划分反映了神经系统中的根本差别,那么我们便可以说那些极端的行为主义者和极端的认知论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正确的。他们谈论的是两种具有本质性不同的大脑学习方式。
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学以后重点是习,练习实践并应用于生活中。怎么利用所学,通过实习实习实习实习,改变自己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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