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客户突然就之前已创建生产订单的无价值物料号产品,问SAP系统中能否变更物料类型去出货。
百度了一下,发现网上各路大神对此早已进行了说明:
变更物料类型事务码为MMAM。
变更物料类型的前提条件为:没有库存、预留和采购文档(PR、PO、采购合同)。
除此以外,还要注意:
1.变更前后物料类型有相同的总分类帐科目;
2.变更前后物料类型对应的数量更新和价值更新是否一致。
上面并未提到生产订单存在的影响,于是我在测试系统中进行了验证后发现:
1、创建计划独立需求,允许MD02,跑出计划订单,发现允许变更物料类型;
2、创建生产订单,下达,投料,报工,发现允许变更物料类型;
3、以产品物料号创建手工预留,发现不允许变更物料类型;
4、对生产订单进行收货产生库存,发现不允许变更物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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