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听到别人放的两首摇滚,我居然热血沸腾,全身毛孔都被抚慰到,又一次生出了学吉他的念头。
今天是晴朗的一天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最喜欢的,就是自己那个年代的特色。刚刚听到的一首郑钧的《回到拉萨》,和崔健的《花房姑娘》实在是太好听了呀!
没错,我的喜好有点独特,偏爱男声一些,也不是不喜欢通俗歌曲,但总是对摇滚情有独钟,比如郑钧,何勇,张楚,beyond等等,他们的歌能把灵魂带着起飞,在跌宕中有种淋漓尽致的畅快。
听着熟悉而又喜欢的老歌,大脑回到过去快速浏览了一遭,那些歌,那些人,那些故事,所有的场景蒙太奇般浮现,历历在目,而且恨不得“歌之不足,舞之蹈之”。
音乐真是很能刺激脑电波,生成灵感,今天就深深体会了一把,我是不是该咬牙把吉他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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