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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约组关于 2017年11月18日答疑会的总结与答复

招标合约组关于 2017年11月18日答疑会的总结与答复

作者: 湖畔花园业委会 | 来源:发表于2017-11-21 11:28 被阅读0次

在湖畔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下,招标合约组于2017年11月18日晚在9幢104室业委会办公室举行了关于小区物业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的答疑会。数十名热心业主参加了会议,沁苑居委会也应邀派员出席。现就业主书面提交及答疑会中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汇总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公司入围条件问题,部分业主反映入围条件设置过高,部分业主反映入围条件设置过低。招标合约组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选聘实力强、收费适中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二是坚持整个物业选聘工作公开、合理、合法、合规,工作量适当。基于以上考虑,招标合约组认为入围条件按照原条件符合业主的整体利益,不再予以调整。

二、关于物业费上限问题。设置收费上限可避免不合理的高收费,《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苏价服字【2014】86号)中四级六档标准对应的最高收费标准为1.85元/平米·月(不含代收代缴),加上代收代缴费用历史参考值(约0.5元/平米·月),认为设定最高收费标准的要求合理,现决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2.35元/平米·月作为最高收费标准,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的将确定为废标。

三、关于评分标准价格分占比问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经招标合约组讨论,决定将价格分从20分调整到25分。

四、关于业主普遍关心的电梯、消防、绿化问题,招标合约组在原先的《招标文件》中已有考虑。现决定增加这三项在《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的分值,鼓励投标物业公司充分重视本小区对这三方面的诉求,并提出针对性更强的工作方案。

五、关于未来物业公司绩效评估及罚则的问题,已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条相关内容。

六、对于各位业主书面提出的针对《招标文件》其它具体内容的修改建议,经招标合约组讨论,将对《招标文件》做出适当调整。因人力、时间有限,恕不一一列举。

以上为招标合约组对于2017年11月1日答疑会的总结与答复。

另,对于部分业主建议业委会建立小区业主群的提议,该事项不属于招标合约组职能。经与业委会沟通,考虑到目前业委会正全力以赴根据9月份业主大会表决决议开展物业选聘工作,没有足够人力精力维护业主微信群,待物业选聘工作完成后,再研究此事。

感谢广大业主对小区物业选聘工作的关心和参与!

湖畔花园业主委员会招标合约组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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