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的老祖宗
商品的价值分为“实质价值”和“认知价值”。营销要做的就是扭转大众对于商品的“认知价值”。在这方面,乔布斯则是顶级的高手。在苹果公司占据很小的市场份额时,苹果手机抬高自己的身价,将自己的对手比作是IBM,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因为有时对手的层次和水准决定着你的层次和水准。在人们对于苹果的价值观有所模糊之时,乔布斯不用支付巨额广告费,就让10几个曾经改变世界的名人为苹果做背书,效果也是一流的。让人们对于苹果“改变世界”的理念再一次深入人心,并且使用的手法也很高级!
另一方面,苹果将对手PC抹黑成“臃肿的中年人”,将自己扮做“时尚的年轻人”,并且竟然拍了66集,这种强烈的反差之下,让这组营销广告变得非常成功!
苹果这组广告非常成功,做对了以下三点:
1.事实撑腰
2.蠢蛋具象化
3.制造反差,接受失分
将对手和负面事物或者形象结合在一起,就可以营造出“抹黑对手”的效果,但是在我看来,这种方式需要慎重使用,毕竟如果以映射的方式来展示的话,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如果刻意抹黑,可能会招致对方法务部门的诉讼,并且抹黑对手的这种形式也不高级,会给大众营造品牌“不君子”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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