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花了一天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
故事情节很简单:男主雷蒙在巴黎酒吧里碰到旧人玛丽亚,开始回忆起过去与之相关的事。青春时期在波尔多爱上了大自己十多岁的寡妇玛丽亚 克罗丝。同样的还有他的父亲古雷热医生,也在玛丽亚身上寄托了自己的情感。作者以主人公雷蒙的视角回忆了三人的情感纠葛。当年未能如愿以偿的雷蒙再次见到玛丽亚,发现在自己竟然还在以另一种方式牵挂着她,尽管他在此之前曾玩弄过无数女人,是巴黎典型的放荡子。多年未见,玛丽亚早已与曾经包养自己的拉鲁塞尔结婚。故事结局是雷蒙与玛丽亚送醉酒受伤的拉鲁塞尔回家,他叫来了自己多年未见的父亲古雷热医生,最终父子俩在心里上达成了和解。
如果只是简单地看待狗血的故事,那未必太肤浅了。
这本书获得了1952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是:“因为他在小说中剖析了人生的戏剧,有心灵的深刻的观察和紧凑的艺术”。
当我读到古雷热医生婚内钟情于寡妇玛丽亚却爱而不得时,我看到一个在感情上手足无措的中年男人,他会因为气愤撕碎自己写的信,他会在前往玛丽亚家前多次在心中构思自己的言语,他会在窗前来回踱步,只因无法揣摩玛丽亚的真正心思·····最后他也会因为感情受挫,迅速地在家庭里找到合适的安慰,而不至于成为不堪的失败者。这种种的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乃至准确的文字刻画出来。俨然就是当代一些中年男性的感情现状,他们在家庭中陷入孤独,进而在外寻求情感的慰藉,当寻求失败时,他们又能迅速地回到家庭,得以保全自身。
相反,寡妇玛丽亚却没有那么幸运。丈夫死后,儿子也因病离世,不得已成为富人拉鲁塞尔的情妇。她受到镇上所有人的嘲笑、唾弃。她似乎是最孤独的。所以她崇敬古雷热医生,但是当古雷热医生表白时,她又拒之于外。古雷热医生的儿子雷蒙爱上她,她又在雷蒙身上找到一种像她儿子一样纯真的因素,所以她每天特意去与他在电车相逢,甚至邀请他到自己的公寓。可当雷蒙以暴力方式表达情感时,她又将雷蒙拒之于外。最后她失去了她所崇拜的以及眷恋她的人。直到结尾嫁给拉鲁塞尔,看起来似乎是对现实的一种妥协。
玛丽亚徘徊于理想与现实、高尚与卑鄙、纯洁与肮脏之间,到最后她失去了所有。她同样陷入了爱的荒漠。
雷蒙的令人难忘的是,他青春时期被家人、学校嫌弃,他被看成讨厌的人,他在孤独中自我放逐,玛丽亚是第一位正待他的人,以此陷入对玛丽亚的感情漩涡里。这看似是爱,实则是在寻找一个避难所。所以当他被玛丽亚拒绝后,会丧失了男人的自信,而选择逃避去了巴黎。并且以极端的方式,在不同的女人那里寻找自信。可到最后,他再次看到玛丽亚,发现自己依然放不下她,尽管她已经是四十岁的皮肤松弛的女人。
莫里亚克用文字塑造了一个在感情漩涡中徘徊不前的雷蒙。他的感情经历,也许也正解释了一些男性为何会执念于自己心目中的”白月光“无法割舍。不过这似乎也让他们永远放不下牵绊,而走向人生的孤独境地。
《爱的荒漠》这本书,相信每个人都能从不同人物中读出不同的人生。最后都会发现,原来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相似的人生,都在人生爱恨中陷入个人成长的孤独泥沼。懂得了这一点,就好像提前知道了答案一样,于是,生命开始逐渐变得通透。我想,这就是真正经典的人性的文学能带给人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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