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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网络理财平台实为传销,还有10种非法集资陷阱要当心!

50亿网络理财平台实为传销,还有10种非法集资陷阱要当心!

作者: a76540bcd041 | 来源:发表于2018-05-23 09:14 被阅读3次

    隐形贫困人口的说法一出,兜里空空的真相就又被揭穿了。

    为了让自己囊中不再羞涩,理财,赚钱的方式就成为关注焦点。但是!在我们盯着各种投资理财平台寻找机会的时候,也有一波不法分子盯上了我们兜里的投资款,尤其在网络平台做投资理财,最可能遇到的就是网络传销和非法集资!

    网络传销更隐蔽

    泉州警方前几日开发布会通报了一起涉案50亿、受害人达35万、打着网络平台理财名义搞传销的典型案例。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传销是把人关起来不停洗脑,强迫发展下线,拉人头分抽成奖金。

    但WK沃克投资平台让我们看到了新型网络传销手法——利用这两年大热的区块链、虚拟币概念,炒作虚拟理财产品,以投资虚拟币名义拉人注册入会,发展下线后返利抽成,洗脑效果更强,沃克理财平台被查处时已发展309级。

    网络传销更隐蔽难以察觉,层出不穷的新概念名词让人觉得高大上,稀里糊涂就被套进去了。此时须牢记下列法律定义,符合了此特征,一定是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一句话,拉人头加入,之后按所拉来的人数、被拉者业绩分钱或新加入者交费才能入会的,就是传销!

    只要涉及此类金字塔式分级运作的投资项目,注意多长个心眼儿,多得是以“复利投资、游戏理财、网络理财”等为名的资金盘网络传销,全都脱不开上文《禁止传销条例》列举的三种模式。

    非法集资陷阱多

    非法集资是对涉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的统称。

    近年屡屡轰动一时涉案上百亿的非法集资案多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如涉案600亿的善林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581.75亿的e租宝涉嫌集资诈骗;涉案400余亿的中晋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

    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遇到非法集资,财产损失都是难免的。不被骗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踩陷阱,牢记公安机关为我们总结的10种典型非法集资案件类型: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这些非法集资案件大都有共同特征,例如注册公司合法后编造虚假项目,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或者响应创新创业政策的口号,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明星效应创造虚假繁荣,借助最新的网络概念、新技术新名词吸引人等。

    最关键的一点,非法集资者为打动投资人,承诺极高的回报利息!在支付宝、微信理财产品利率纷纷都在4~5%之间变动的当下,非法集资者承诺10%的收益,兼具定期的低风险和活期的取用方便,妄图捞一把的投资人很难不被吸引。

    更甚者,初期非法集资者会用后来者的钱按时足额兑现自己承诺的本息,用极高的收益和看得到的回头钱麻痹投资者警惕,一步步深陷泥潭。

     要避免踏入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陷阱,牢记——不!要!贪!心!这月投资10000下月利息5000,股神巴菲特也不敢想,遇到任何投资理财项目,回报率高于5%的,都要三思再三思,充分调查了解后再做决定。 高收益一定伴随着高风险,又稳又赚的项目是不存在的。

    见到融资机会,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业务都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投资前先去监管部门网站或打电话咨询一下,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却能实实在在避免被骗的风险。 

    最后,已经遇到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陷阱的话,及时报警,并立刻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律师介入越早,对追回你的投资款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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