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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规11条》| 互联网品牌圣经?吹吧!

《互联网商规11条》| 互联网品牌圣经?吹吧!

作者: 赵大驰 | 来源:发表于2020-07-29 16:21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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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互联网时代,打造品牌的方法跟以前不同了

    核心知识点

    互联网品牌打造遵循11个定律

    知识点展开

    1. 二者其一定律

    互联网可以是业务,也可以是载体,但无法两者兼具。

    把你的品牌名放在网站上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互联网品牌了。品牌和互联网品牌是两回事。把工商银行放到互联网,并不是互联网品牌,相反,支付宝才是!

    互联网对于你的品牌来说是一项业务还是一种载体呢?可以从四个方面判断:

    (1)品牌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对于有形产品,互联网倾向于作为一种载体;对于无形的产品,互联网倾向于作为一种业务。无形的产品尤其适合建立互联网品牌,包括银行、保险和股票交易等。

    (2)品牌是流行的吗?互联网对于流行的产品,倾向于作为一种载体;对于其他产品,则作为一种业务。服饰通常是流行性的,而电脑产品通常都不是。当流行是一项主要因素时,在网上建立业务就很难。

    (3)产品有数千种变化吗?如果是这样,互联网倾向于作为一种业务,如书籍。对于一家现有的零售商,要在一个有着极其繁多的可选择的品类中竞争是很难的。例如,一家书店不可能存有亚马逊上的所有书籍。

    (4)在品牌的购买中,低价是一个重要因素吗?如果是,互联网倾向于作为一种业务,如拼多多。

    2. 互动定律

    在互联网上打造品牌的秘密,在于你能否以互动的方式向消费者和潜在顾客传递信息,你将不得不放弃很多传统的品牌打造方法。

    3. 通用名称定律

    在互联网不要用通用名称,比如你卖电脑、手机、网络设备等,不能叫“数码电器网”。因为数码电器是个通用名称,还不如叫京东好。

    4. 独特名称定律

    打造品牌,独特的名称总比普通或通用的名称好。

    起名原则

    简短:FedEx,而不是Federal Express

    简洁:Coca-Cola比Pepsi-Cola好,前者只有4个字母

    能影射其所属品类:DrugDepot.com比Drugs.com或Drugstore.com更好

    独特

    押头韵:Coca-Cola,Volvo

    易读

    有震撼力:Häagen-Dazs

    5. 唯一定律

    你要不惜代价设法避免成为品类中的第二位。

    6. 广告定律

    线下的广告将比线上的广告更多。不要把你的网站变成一个和报纸或杂志上看到的、广播或电视中听到的一样充满广告的媒体。

    7. 全球性定律

    互联网将打破所有的障碍、所有的边界和国界。

    好莱坞(Hollywood)是一个巴西香烟的品牌名,也是一个法国口香糖的品牌名。

    8. 时间定律

    立即行动,行动要快,要做第一个,要聚焦。第一个进入心智。

    创业者如果得到灵感忽然想到一个商业模式,要第一时间上线,然后在过程中迭代。而不是慢慢想好后再行动。

    9. 自负定律

    在所有的错误中,最大的错误就是相信自己能做任何事情。

    10. 分化定律

    人人都在谈融合,但发生的事实却恰恰相反。个人电脑、互联网和电视会融合吗?永远也不会。技术不会融合,只会分化。

    电话以前也只是电话。今天,我们有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汽车电话、移动电话和卫星电话,也有模拟和数字电话。电话也没有同其他通信技术融合,它分化了。

    11. 转变定律

    互联网革命将会改变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本书写于2006年,作者当时能看到这种变化看起来还挺前沿。本书是观点的堆砌,很多都是定位思想的影子,劳拉自己提出的观点甚至自相矛盾,这个非常不应该。

    进入移动互联的今天,商规又发生了变化。到底哪些是亘古不变的底层逻辑,哪些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呢?需要读者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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