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出去吃披萨,时至中午店里的人分外的多。在等餐的时候,旁边桌来了一家三口,男孩大约5岁左右。坐定之后,男人拿起菜单一边看一边问想吃什么?女人说:“你点一些你们俩吃的,我看旁边有买酸辣粉的,我想吃份酸辣粉,好久没吃了!”
没想到男人突然发火了,啪的一下把菜单扔在桌子上,怒气冲冲的说:“那你来这里干什么?有神经病吧!”
因为离得近,看到男人如此气势把我也给惊住了。我想只是想吃粉酸辣粉至于发这么大的火?
女人似乎有点生气,说道:“是你说这里有披萨店要来吃的,我吃个酸辣粉怎么了?”
“你来披萨店吃酸辣粉?你有病吧你?你还吃不吃?”男人满脸的怒气,连声质问。
旁边的小男孩一看气氛不对,马上说:“爸爸,我吃”,然后又回头对女人说:“妈妈,我想吃。”
女人没有说话,男人似乎气的不行了,把菜单一扔,说了句:“爱吃不吃!”起身离开座位走出了餐厅的大门。
真的没想到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一时有些担心女人和孩子要怎么办,是随着男人离开还是坐下来继续点餐?
女人扭过头,用手捂住了嘴巴,似乎在极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小男孩说:“妈妈,咱们还吃吗?”
女人回过头来,她的眼圈已经泛红!她摸摸男孩的头问:“你想吃吗?”
“我想吃”男孩坚定的回答。
“那咱们就吃”,说着女人拿起了菜单,男孩又问:“妈妈,爸爸走了,我们一会怎么回家?”
“没事,你吃饱了,玩够了,妈妈找个车送咱们回家去!”
男孩点点头,开始玩桌上的刀和叉。
看到此,心中的气愤心情在蔓延。看到女人没有选择紧随男人离去,而陪孩子坐下来点餐我忽然有些欣慰,但是这种欣慰过后却是对男人这种态度和行为的反感。女人也只是想吃个酸辣粉而已,这么点芝麻大的小事也至于动气大怒到甩手离开?
是觉得在披萨店吃酸辣粉不合适,还是说怕别人笑话降低了自己的档次?还是另外有其他的原因?但是不管是那种原因,难道就不能选择用好好说话的方式解决。
你可以说“在这里吃,披萨店老板会不会不愿意啊”,或者“要不问问老板,能不能在这里吃?” 再或者”“那你少吃点披萨,一会回去带一份酸辣粉”。可能也就是这一句话问题就解决了,何至于要用“你有病吧,你神经病”这种话去伤害对方,而且把原本开心的用餐搞到差点不欢而散。这种态度和行为实在是恶劣、不能原谅,更何况孩子还在旁边。
更可笑的是,披萨上桌后,女人似乎担心男人在外面等待,于是让男孩打电话告诉爸爸要吃了披萨再回去。电话没响几下,就看见男人进了餐厅坐在她俩对面,问道:“打电话干什么?”看来男人也没离开,一直在餐厅外等着。
真想过去抽他两巴掌,明明也不想撇下老婆孩子,还非得作死要发个脾气还甩手而去,要作你就作到底直接走了算了,结果又回来了!有意思吗?什么玩意儿啊?
压抑着愤怒的情绪,我起身结账离开了!
遇到过不少男人对女人大发雷霆的场面,且不论谁对谁错、什么原因,孩子在不在旁边,或者说在公共场合注意影响之类,真的极其不屑男人的这种行为。有什么事非得要以这种方式处理?对方若理解忍忍也便罢了;若不理解事态可能会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们太多的人,在太多的时候,对待不熟悉的人可以克制情绪用笑脸相迎,甚至可以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不喜欢的事情。但是对待自己的另一半,只要稍有不开心便无所顾忌的爆发自己的情绪,过后还总是以爱为借口、以“因为是你”为借口来掩盖自己的行为。他们不分场合、不分人群,更不会考虑过给对方带来什么样的伤害。也往往是这个时候,对于另一半,他们忘记了爱是克制情绪、爱是好好说话。
前几天看《世间最美丽的离别》,里面的以“好妻子、好妈妈、好媳妇”形象出现的仁熙,和丈夫结婚后,就开始侍奉婆婆、生养孩子,而丈夫为求学、工作一直不在身边,也从未好好关心、照顾过妻子,平日里也是各种小事就能对妻子发一顿脾气。待到发现妻子得了癌症时日不多时,丈夫开始对自己曾经的各种行为后悔不已,但是即使此时,回到家看着妻子一如既往的辛苦、劳累,想着自己什么忙都帮不上,想着自己是医生却对妻子的病无能为力时,却还是用对孩子发脾气、对生病的妻子发火这种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悲伤。
真的是又难过又无语,为什么明明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却还是不能好好说话非要以伤害的方式解决?为什么我们明明舍不得、明明很担心,最终却用恶劣的态度去表达?就如此事,女人只不过是想吃个酸辣粉,这是什么影响到生命安危、升迁挣钱的大事吗?至于要用发脾气这种方式让她难堪吗?
唐代有一首六言诗叫《八至》,里面有一句“至亲至疏夫妻”。意思是夫妻之间本无血缘关系,在谈情说爱之际,不管是从肉体还是情感上,夫妻都是世界上相互距离最近的;而当双方之间有冲突、矛盾的时候,那种心理的距离也是最远、最难以弥合的。
古语云:千年修得共枕眠。这样一个本无血缘关系的人,今世因为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和你开始变成最亲密的人,也因为这种日积月累的叫“感情”的东西,即将要陪伴你一生的人,却因为你的情绪、脾气成为那个你身边受伤害最多的人。
爱,是克制情绪;爱,是好好说话。不要因为你的肆意让另一半受到莫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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