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翻自己之前大部分读书笔记,大多都是在制度经济学的范畴内绕来绕去。因此尝试着对自己之前对企业,国家,组织,暴力等概念的理解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与概括。该文会大量重复之前笔记的内容,只是可能讲述的更加系统一些。
经济学是一门自省的学科,不同于计算机在不断发明新的技术,经济学仍然主要对现有的现象进行解释。因此,只要一种理论能够很好的解释大部分现象,那么这种理论就是有意义的。
==企业为何存在==
大神科斯的论文《企业的本质》中,主要谈及的问题简单:为什么会存在企业?
大部分人都听说过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所有人,即使是出于自私的目的进行生产和交易,最终都能使得整个社会变得更好”,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着每个人的工作。那么科斯的疑惑便源于此,既然每个人都自由的生产和交易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有企业这个东西存在?
科斯进一步观察到了更可怕的现象:企业内部并不是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模式!企业采购什么,采购多少,是企业家说了算,哪个部门应该有多少人,分多少工资,也是企业家说了算。所以企业内部是企业家通过行政命令在代替市场的价格机制。
一个组织形式能够长久存在,必然具有其现实意义。因此科斯进一步的思考是:为什么会在一些情况下行政命令会替代市场的价格机制?我们在后面的内容中,很容易就可以推导出独裁的行政命令肯定会有执行成本,但企业家依然在使用独裁的行政命令替代市场的价格机制,那是不是说明了,市场的价格机制也有成本?而且有时候其成本比行政命令更高,才导致企业采用后者替代前者?
进一步的,科斯提出了一个“交易成本”的概念。即:自由市场上基于价格的交易依然需要额外的成本,这些成本可能包括沟通成本,价格发现的成本,合约建立和执行的成本等等,这些统统被划入到了交易成本的概念中。而一个组织(企业)中,之所以采用企业家的行政命令替代市场机制,肯定是因为企业家的行政命令,会比采用市场机制更有效的配置资源。企业家所得,就是其行政命令效率高出市场配置效率的部分。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两人分别生产两种产品A,B,其中生产B需要用到A作为原材料。因此AB的生产者存在了合作的可能。但究竟他们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合作呢?这就是一个对合作(交易)关系的治理的过程。如果有一百种合作方式,那么就有一百种治理机制。举例而言,
- 二者可以完全按市场价格来随行就市
- 二者可以签订短期长期合同
- 二者可以交叉持股
- 二者可以选取一方收购另一方,合并两个产业成为一个企业
如上所述都是一种种合作方式(治理机制),二者究竟会采取哪种方式合作,可能需要根据两位生产者的习性,AB产品特性等诸多因素决定。但无论二者以什么样的方式合作,签订合同之后,交易成本依然会存在。因为作为理性人,人一定是具有投机倾向的,而未来世界是无法完全准确预测的,所以无论哪种合同,是永远无法覆盖所有情况的。通货膨胀,政策法规的调整,原材料成本等诸多因素均非完全可控。非可控因素导致存在了投机机会的存在,而使得双方产生利益纠纷。进而使得整个组织内产生非生产性质的协商,造成交易成本提升。而在下一次签订合作协议时,必然会考虑到这次的纠纷,重新签订更加完备的协议,或者更改合作模式,以避免类似情况在此出现。最终二者尝试多次之后一定会选用一种成本最低的合作方式。
反过来看市场经济也好,企业家独自通过独裁的方式管理也罢,不过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机制而已。而各种治理机制的差异对应的是不同的交易费用。他们最终应该会选择一种交易费用最低的合作方式。当然这个故事并没有完成,如何保证他们不会磨洋工,搭便车?他们组成的集团(企业)是否可以无限扩大的?这些问题的探讨都会很有意思,但因智障水平有限不在此进一步讨论了。
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何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但凡做生意的人都能赚钱,因为那时候市场体制不健全,或者说,市场交易费用太高,随便组合一些人,找一种组合方式的交易成本都比市场的交易费用低。所以其体现就是谁做企业都能赚钱。但随着我国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完善,市场效率越来越高,市场的交易成本逐年下降,很多企业家通过行政命令无法使企业运行效率优于市场配置环境。导致的结果就是企业这种治理机制对比市场机制而言,优越性有所下降,节约的交易费用降低。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盈利能力变差也是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吧。
==交易成本的扩展:IT行业的盈利模式==
任何理论如果无法对我们现实世界产生帮助,那么该理论和精确计算圆周率后面一百万位之后的数字一样毫无意义。作为一个IT行业的小兵,我一直在思索互联网行业为何盈利丰厚,行文至此,我似乎有了一些答案。
我们首先简要罗列一下大型互联网公司的盈利模式:
微软: 云计算,软件服务
谷歌,百度,头条:广告
亚马逊,阿里,京东:电商,云服务
腾讯:增值服务,广告
滴滴,美团:中介费,广告
其中除了腾讯和微软两家略有特殊之外,其他公司主要收入都是广告,电商,中介费。他们其实都是做的同一门生意:降低交易费用。
让我们回顾一下没有这些公司的时代:
- 网购,如果没有支付宝做第三方认证,你敢直接把钱打到对方账户里么?万一对方不发货呢?虽然这个概率很小。但每次被欺骗的损失都是你的交易成本。而且,因为有这个损失的风险,又有多少交易会无法达成?没有支付宝的时候,中国有多少网购交易达成?
- 坐上无任何认证的黑车的时候,即使是身高力壮,你是否也多少有担心对方会进行不轨行为?你可能会为此买一份保险或者买一个电棍防身。与此同时,黑车师傅有可能也买了一个电棍防身,师傅开车的时候也要分心,防止乘客对司机图谋不轨。交易双方的这些担心,需要对应的付出不是一种交易成本么?
- 没有大众点评的时候,出去玩,走进一家餐厅,你就需要承担被宰的风险,承担菜做的非常难吃的风险。即使是你可以找熟人打听某地哪家好吃,打听消息不耗费精力么?不是一种成本么?
这些成本都是消费者承担的交易成本,还有一类交易成本是生产商承担了,并偷偷将其体现在价格中了,那就是广告对应的成本。
广告存在的意义自然不必提及,有太多的学科对此进行研究,广告难道不是一种生产商负担的交易成本么?为了促成更多的交易,有很多生产商倾向于打一些广告以扩大影响力。而以Google为首的公司虽然身在广告业,但依然在尝试将广告投放的效率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也是在努力降低交易成本。
分析上面的例子我们发现,除腾讯微软外,其他互联网巨头其实都是在努力降低居民日常生活或者一个细分领域的交易成本(其实云计算也是一种降低采购机器维护机器成本的方式)。而其降低的交易成本对应的利润,就可以公司以及买家卖家之间进行划分,实现一个三者共赢的局面。
==暴力与威胁为何存在?==
让我们抛开交易成本问题,先看另一个似乎毫不相关的问题。
暴力威胁为何成功?
每个人都知道暴力在日常生活中是应该被禁止的,却很少有人思考暴力威胁是如何实现的。一种解释是因为人类的生产行为(冶炼,建造)都是将无序变为有序的行为,即逆熵行为,导致毁灭比创造更加容易。
举例而言,一个建筑A建造成本较高(一个亿?),毁灭成本较低(炸药成本10w?),因此就存在一种可能:一个组织花费一个毁灭成本去威胁A的持有者,如果不交付一个介于1亿,10W之间的值,比如1kw,那么就毁灭A。类似的,绑架勒索,抢劫等等都是因为毁灭(伤害性命)比创造(亲人的生命)容易太多。
相反,如果毁灭的成本和创造的成本一致,那么暴力与威胁也就毫无意义。如果我已经雇人把一吨水泥从M地搬到了N地,正准备销售并获利X,一定不会有人以把这一吨水泥搬回原位威胁我,因为他将付出与我相同的成本。
暴力为何需要被禁止?
当然暴力在所有的国家都被明令禁止,这似乎已经是一种共识。可为何暴力需要被禁止呢?
在一个组织中,如果暴力横行,代表每个人都面临突然失去资产的可能。而资产的价值为其历年收益的折现累加,因此暴力横行意味着资产有可能从某一年起收益为零。因此无法收回成本的投资将无法进行,社会投资率下降,社会发展减速。
奥尔森在关于流寇和坐寇的解释中,对这暴力现象进行了更加充分地解释。奥尔森观察到,小偷与四处流窜的盗贼倾向将财务掠夺一空,但一旦盗贼团体安居一隅,他们则会倾向于维持当地治安稳定,并尽可能保证本地不再受其他盗贼团体的骚扰。有很多实例表明,黑手党在清除一个区域之内的其他竞争者之后往往会尽可能维护一个区域内治安的稳定。在众多关于黑帮分析的论文以及西方以及香港的影视作品中,我们都可以观察到类似的现象。
奥尔森的解释是,无论流寇还是坐寇,这些行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流寇和小偷进行偷窃或者毁灭性掠夺之后,降低了一小部分人的生产效率。但因为他们会选择其他对象进行下一次行为,因此全部获取其财产符合他们自身利益。但对于坐寇而言,他们也可以选择毁灭性掠夺,但其结果是其地盘内所有人民没有生产意愿,导致坐寇在长期获取的财产总量是下降的。
因此,对于坐寇而言,只有尽可能保证其地盘内所有人民都尽可能的将财产用于再生产,才有可能保证其地盘内人民获得最大生产效率。即,坐寇在一定程度上和该地区人民是利益共容的。而坐寇的最终目标当然还是为了自身利益,其一定会对地盘人民抽取一定财产,而且其抽取的比例一定是在衡量了地区经济增长率之后的最大百分比。
坐寇会尽可能保证其地区人民的生产率,因为坐寇的收益就是来源于此。因此当有其他的坐寇,流寇试图侵犯其地区人民财产安全的时候,本地坐寇是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保证其人民不受损害的。也就是说,因为暴力会损害生产效率,所以,具有收税权的暴力是一定会保证其居民的生产效率不受其他暴力损害的。
而且不仅于此,坐寇还会对公共设施进行建设,比如修路可以使得周围居民提高生产率,而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的结果是坐寇的抽成会进一步增加。因此坐寇仅仅是为了自身集团的利益,也会对所辖区域进行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的幅度一定是使得抽成能进一步增加为前提。
行文至此,相信读者大概都想到了坐寇的另一个可能的名字。
如果按照科斯所言,企业的存在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那么另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组织,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不是也可以是降低交易成本呢?
如按照奥尔森类比所示,仅仅是为了统治者自身的利益,国家以及其暴力机关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保证其国民尽可能高的生产效率。他们会制定规章制度,进行公共设施建设,而且最重要的,使居民免受其他暴力的威胁。如果我们将防止暴力威胁的费用作为交易成本的一部分,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将国家的作用定义为降低交易成本?
制度经济学真的很有趣,但智障依然觉得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依然太宽泛了,基本上所有阻碍交易的行为都可以被列为交易成本。当然也有很多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的探讨,智障等回头学习了之后再来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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