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出台了一个规定,个人如果非要做亲子鉴定的话,这丈夫必须取得妻子的同意。有人就评论说,妻子要是觉得有问题,她怎么会同意做呢?这下男人惨了,戴绿帽子都没处说理去。
2.但这事儿我琢磨了一下,除了法理上的原因,我们仅仅从人情的角度来分析,这规定其实也有它的道理。
3.咱们可以想象一下:有这么一个人,他怀疑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老婆如果同意去做亲子鉴定,那大概率就没啥问题。如果老婆坚决不同意呢,那他心里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吗?至于是离婚还是糊里糊涂继续过,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但无论怎么选择,事实还是模糊的,是没有共识的。那请问,事实是模糊好还是不好呢?至少对那个孩子,是更好、更安全的一个选择。
4.所以你看,站在个人角度,事实当然是越清楚越好,但是,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那就未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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