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张华律师一点通,盗文必究!
这天,张律师下班回家的时候,在家门口碰到了邻居小李。
“小李,恭喜呀!新单位感觉怎么样呀?”
然而小李并没有很开心:“新单位挺好,但是上家真的太下头了。”小李叹口气,然后和张律师吐槽起前公司的种种行为来。
“前公司先是在离职的时候一直不给开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在发放上一年度年终奖时又扣除了第十三个月的工资,这是不是让人很恼火?”
“你这前公司,做法确实有点低劣。离职后开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前公司的义务,不然会影响你后续的社保缴纳。
【法律明文规定,公司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既然前公司不仁,就别怪你不义。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同时公司还得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还能这样吗?那我的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是不是也可以投诉?”
“关于你说的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得看看属不属于年终奖。年终奖和工资是两个概念。关于这个,你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你等等,我把《员工手册》拿出来给你看看。”小李说完,转身进屋拿出了《员工手册》。
张律师一边翻起了《员工手册》,一边听小李继续解释:“关于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我记得当时在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约定好了的,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也就是年底双薪。但是我也看到《员工手册》中薪酬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司为作出贡献的员工在年底都会有大小不一的年终奖,还规定了细致的考核标准、奖励依据和发放方式。如果考评不达标的员工,在年终奖中可以扣除第十三个月工资。”
“那么你上一年度考评不达标吗?”张律师问道。
“是达标的。”
张律师合上《员工手册》,很自信地告诉小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年底双薪是公司的薪资结构,不管业绩如何都不影响你的十三薪。有的公司还会约定十六薪,像这样的薪资结构与考核性的年终奖不一样。《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年终奖中扣除第十三个月工资的额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我就是觉得公司扣我工资无凭无据的!”
“嗯,找个时间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去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
张律师后面又向小李交代了一些去投诉和仲裁的细节,小李谢过张律师后就去着手准备了。
嗐!有这样一位律师邻居可真是太幸福了!要回薪水后一定要好好请他吃顿饭才是!小李心中暗自想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