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翻箱倒柜,看到了13年前姐妹寄给我的一封信,那时候的我们,大部分都是在校上学,极少部分也有辍学外出工作的,在当时,我们只有通过书信来交流,手机基本上都是碰不到,只有家里大人才有宝贵的工具,我们做学生的几乎很少接触到。
柜子里东西不算多,不久后,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东西(一些照片),这几年来,我都不曾碰触过,实在是不愿提及过去,回忆过往,更不想看到某些人,这种行为,不知道算不算是逃避呢?!在刻意的逃避过去也不是个办法,只有做到眼不见为净的好,何不一把火烧了呢?烧干净了,就真的是眼不见心不烦了。
我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忘掉过去,其实,就是在自欺欺人罢了,如果没有失忆,过去所发生的事怎可能说忘掉就能轻易忘掉的呢?!既然无法忘却,那就慢慢释怀,放下吧!这对自己来说何尝不是种解脱呢?如今,眼下的日子才是我们应当珍惜的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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