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看到这本书时,我非常疑惑,杀死一只知更鸟,什么是知更鸟?
百度上这样解释
来自百度百科知更鸟作为意像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其象征着美好的事物。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
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
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
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小说中的许多人物都和知更鸟的命运一样,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
知更鸟是这个模样
知更鸟文章中只在三处地方提到了知更鸟,作者以“知更鸟”为象征,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描写了发生在梅科姆镇的事情。
梅科姆镇上,存在着严重地种族歧视。白人看不起黑人、鄙视黑人。
主人公“我” 斯库特(女孩)天真、善良。
哥哥 杰姆,是一枚小暖男。
父亲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充满着正义和使命感,同时他也是镇上为数不多的坚持与致力于种族平等的居民之一。他不顾别人的看法与议论,勇敢地为黑人汤姆·鲁宾逊和白人无赖尤厄尔打官司。
为什么打官司?
白人无赖诬陷汤姆强奸他的女儿,实则是他女儿主动勾引汤姆,汤姆拒绝、慌张跑走时,被无赖撞见。无赖报警、汤姆被带走。
就只是因为汤姆是个黑人,无赖以及无赖的女儿以这件事为耻,以她试图引诱一个黑人为耻,要把汤姆送到监狱。
阿蒂克斯为汤姆打官司,在法庭上,睿智的阿蒂克斯推翻了无赖所有的话。
法庭上争辩的这段在文中非常非常精彩。理论上来说,汤姆无罪,应该被释放。
可是实际上,因为镇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黑人赢了白人的诉讼的状况,汤姆被重新押回监狱,等待再次开庭。
不幸的是,汤姆未能等到阿蒂克斯再次为他争取,在他试图逃跑的时候,被警官开枪打死。对于他们来说,开枪打死一个逃跑的人。
何况还是一个黑人,这是一件比踩死蚂蚁还要简单的事。
汤姆死了。一个黑人死了。
镇上没有人在意,仿佛他从不曾存在过。
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就是“怪人”拉德利
他也是一位黑人。他从来不出门。
童年时,兄妹二人以及邻居家的侄子迪儿以引诱怪人为兴趣 以目睹怪人的真容为乐趣。
但他们从来没有成功过。
文中从开始到结束都有说到怪人,可是谁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圣诞节晚会,兄妹二人回来的路上,遭遇无赖尤厄尔的报复,千钧一发之时,怪人救了他们。到了这儿,文中才真正描写了怪人的外貌。
文章第一部分有这么一句话
“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 ——查尔斯·兰姆
我,似懂非懂。
阿蒂克斯是一个好父亲,发妻虽去世的早,但他尽到了一个好父亲的角色。将“种族平等”,“人生来平等”等观念耳濡目染地传授给兄妹二人。
文中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句子。
比如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
“迪儿面对最终的判决说:“我长大了要去当小丑,我对这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没什么可做的,干脆我就加入马戏团,笑他个痛快。”
书中还有很多细节,嗯,真的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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